关于达州市达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区经信局
发布日期:2018-02-05
点击数:
2023-08-2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经信局职能简介。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西部新一轮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区工业结构调整。

2.负责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区战略。参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不含能源,下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拟订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区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订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区级医药储备的监督管理。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4.负责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制定并发布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全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和省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编制下达全区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

7.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8.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制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9.对国家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企 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负责全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区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10.负责对全区工业各行业实施行业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11.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互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负责组织区本级预算单位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的前置审核。

12.负责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制订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协调管理全区通信行业。

13.组织协调全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14.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区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和县际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5.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并重组。

16.指导和管理达川区手工业联合社工作。

17.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经信局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抓好工业经济。聚焦全区工业经济,突出抓好一季度工业经济“开门红”工作,力争全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全年培育小升规工业企业4家以上,全年完成新开工、新竣工工业项目各4个,工业投资和技改投资继续增加。二是推进项目建设。立足“项目攻坚年”,狠抓项目投资落地。三是抓好园区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强园区平台承载能力。四是抓好招商引资。根据产业布局和项目包装工作,继续组建招商小分队全方位出击开展工业招商工作,特别注重以项目招商,用商人招进商人,主要跟踪在谈工业项目早日落地建设。五是引导转型升级。强化企业管理服务,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六是做好运行监测。突出抓好工业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工作,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调度与分析预测,及时把握企业产销形势、价格波动、效益变化等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推动低位运行的行业效益尽快回升。七是决胜脱贫攻坚。2018年为全区脱贫摘帽年,我局必须积极配合全区脱贫工作,在抓好金垭镇金鱼村的帮扶工作的同时,继续做好产业扶贫、电力扶贫、通信扶贫等扶贫专项工作,助力达川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八是抓好生态环保。在大力推进工业发展的同时必须注重环境保护,不能以牺牲青山绿水为代价换取金山银山。继续实施节能环保改造升级,加快企业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动所有工业企业实现环保稳定达标,全行业污染物排放总体稳步下降,实现安全清洁生产。九是抓好安全生产。抓好本系统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贯彻、宣传、督导等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机构构成情况:达川区经信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区电力行政执法大队、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设在区经信局,其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经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经信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416.68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09万元,主要是因为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经信局2018年收入预算416.68万元,系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6.6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经信局2018年支出预算41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68万元,占88.24%;项目支出49万元,占11.7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经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6.68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9.09万元,主要是因为其他交通费用等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6.6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5.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经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6.6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9.09万元,主要是其他交通费用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5.05万元,占7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1万元,占10.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62万元,占4.71%;住房保障支出26.4万元,占6.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76.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49万元,主要用于:我局项目支出。如:国防信动办工作经费、撤停办工作经费、企业改制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经费、园区工作经费、党建经费、城乡信息化建设经费专项支出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5.6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9.6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6.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经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7.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6.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31.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经信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2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1.52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预算都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5%。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都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经信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经信局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区经信局属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76.0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0.51万元,增加8.0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区经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区经信局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四川省财政厅后勤中心、四川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四川省政府和资本合作中心、四川省财政厅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中心、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等。
  9.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财政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财政财务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8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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