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8-09-20
点击数:
2023-08-2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根据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大树镇人民政府一保工资、二保机构运转、三保民生和基础设施投入等。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脱贫攻坚、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宣传、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狠抓“三农”发展,加大了结构调整,一年来我镇把“三农”工作和精准扶贫攻坚工作,摆在了突出位置来抓,为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共同富裕做了大量工作,经济发展稳步增长,全年粮食产量11060吨,人均纯收入13120元,其次,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不断加快,土地办证土地流转稳步推进。2017年在五岭村、九龙村种植了灌溪蜜柚和核桃700亩,在明星村、碑垭村,建军村种植500亩的西瓜,无公害蔬菜,带动了农民增收和旅游观光产业发发展。全镇精准脱贫户389户脱贫,3个贫困村中1个村2016年整村脱贫,2个村2017年整村脱贫。

2.场镇建设力度加强,把治理场镇“脏、乱、差“作为一件大事来抓。2017年共投入73.5万元,用于聘请保洁人员27人补助27.54万,环卫车运转燃油费、驾驶员工资、垃圾处理费30.9万,场镇污水管网治理5.1万,先后购买塑料垃圾桶350个,环保治理10万,使场镇居民生产、生活有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3.加大支持新村建设力度,改善了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人民安居乐业。一年来我镇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立足当前,狠抓长远,搞好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农村公共服务运行资金105万,其他财政整合资金25万,农村公用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32万元,硬化了7公里农村社道路,维修人畜饮水工程1处,修建村级卫生室13个,解决了困难群众就医问题,促进了新村建设步伐和我镇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我镇把村社道路养护,社道保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聘请村社道养护保洁人员45人,道路安全劝导员17人、维护了社会稳定,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4.镇级社会事业快速发展。(1)、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师生师风不断加强,形成爱岗敬业的工作作风。2017年小学及初中升学率达到99.99%。(2)、文化体育事业健康发展。老年体协组织了老人歌咏、象棋、麻将等项目比赛活动2次,农村文化书屋配备科技,生活、政治等书籍1批1.3万元,文化活动室、老年活动室建设进一步发展。(3)、困难群众得了保障。2017年精准扶贫389户全部脱贫,兑付首付金77.8万元,整村推进扶贫二个村“七有七保障”标准验收达标、精准扶贫异地搬迁工程顺利有序开展,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程得到稳步推进。妇、幼、弱视群体得到了关爱,广大农民朋友享受到了改革开放、阳光政策的丰硕成果。

二、部门概况

大树镇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大树镇人民政府机关,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大树镇财政所,大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大树镇文化与广播电视站,大树镇农业(社会事务政务服务中心)。

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大树镇总编制人数45人,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职工38人,其中行政23人,事业15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大树镇本年收入合计1728.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0.83万元,占95.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5万元,占4.5%.

2017年大树镇本年支出合计172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5.65万元,占79.6%;项目支出352.68万元,占20.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大树镇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28.33万元。与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1940.85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12.52万元。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28.33万元。与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940.85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212.5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0.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9.49万元,下降0.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0.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1.94万元,占28.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05万元,占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0.18万元,占27.3%;医疗卫生支出53.96万元,占3.3%;城乡社区支出25.91万元,占0.4%;农林水支出566.7万元,占34.3%;住房保障支出31.09万元,占1.9%;其他支出15万元,占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17年决算数为471.9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438.73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财政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3.21万元。完成预算149.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指准的调增。

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36.0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其他文化支出14.3万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广播支出21.75万元。完成预算181.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指准的调增。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450.18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3万元;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283.78万元,—义务兵优待支出29.83万元;特困人员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73.54万元。完成预算316.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优抚人员的搭账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53.9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8.7万元;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机构支出25.26万元。完成预算124.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指标的调增。

5. 城乡社区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5.9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5.91万元。完成预算99.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计算的取舍。

6. 农林水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566.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运行支出24.34万元,—农村道路建设支出18万元,—对高校毕业到基层任职补助1.76万元;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2万元,—其他扶贫支出43.88万元;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支出1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32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414.72万元。完成预算167.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的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31.0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31.09万元。完成预算125.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指标的调增。

    8、其他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支出—其他支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指标的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5.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51.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4.54万元、津贴补贴77.86万元、奖金6.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7万元、伙食补助费40.36万元、绩效工资23.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8.03万元、抚恤金14.41万元、生活补助597.26万元、救济费73.54万元、医疗费10.54万元、奖励金75.09万元、住房公积金31.0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8万元。
  公用经费22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1.62万元、咨询费0.9万元、电费3.29万元、邮电费5.79万元、差旅费18.8万元、维修(护)费2.49万元、会议费5.55万元、培训费1.28万元、公务接待费12.07万元、劳务费14.91万元、工会经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31.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2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8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07万元,完成预算96.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减少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0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68批次,1509人,共计支出12.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工作、乡镇参观学习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树镇2017年度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5万元。主要用于场镇管网改造、村级道路建设、村级老年活动场地建设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大树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29万元,比2016年增加81.78万元,增长36.4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大树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办公设备的添加购置。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二是评价结果应用不充分,三是部门特性指标履职不及时,四是科技创新知识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二是及时开展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三是部门特性指标加强,四是及时创新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19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我单位财务保障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7分,存在的问题:一是资金使用上未完全按照预算执行,二是项目完成质量不高,三是项目完成时效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的管理做到资金使用规范合理,二是严格按照项目的质量要求开展工作,三是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内容按时按质完成。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3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4

完成时效

5

4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8

社会效益(可选项)

8

生态效益(可选项)

8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8

使用效率(可选项)

8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政府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政府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其他文化支出指用于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设施、艺术表演等以外的其他文化方面的支出;广播指广播电台、广播发射台、广播转播台及有线广播站的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死亡抚恤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指用物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农村五保供养指农村五保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计划生育机构指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13.城乡社区: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指除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4.农林水:事业运行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对高样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互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农村人畜饮水指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指用于农村 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其他扶贫支出指除上述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出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5.交通运输:其他交通运行指其他交通运输支出中除对公共交通运营补助以外的其他支出。

16.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