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实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区教科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区、镇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4、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5、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6、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达川区九岭乡中心学校在区教科局的领导下和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教学上,认真贯彻落实大力推进“轻负担,重质量”的精神,紧紧围绕坚持一个中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抓住两个重点—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落实三项大事—教学常规的落实、青年教师的培训、依托名师团队建设,打造课堂教学特色。以教学科研为方向,以课程改革为重心,以提升教学质量为目标,以提高教师专业素质为关键,全面优化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进一步提升我校整体办学水平。
二、德育工作,以创建“书香校园”为目标,深入积极地开展学校德育工作,创新德育管理机制,以养成教育为抓手,坚持内涵德育的发展要求,扎实、务实的抓落实、成效明显。
三、狠抓科技创新工作及学校通联工作
2017年我校科技辅导员辅导学生的作品获区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二件,二等奖一件,三等奖三件。
四、取得的成绩。
学校年度考评荣获区二等奖。
二、部门概况
达川区九岭乡乡中心学校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达川区九岭乡中心学校本年收入合计1136.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0.14万元,占98.5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6万元,占1.41%;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达川区九岭乡中心学校本年支出合计160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3.04万元,占78.20%;项目支出350.96万元,占21.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达川区九岭乡中心学校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120.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86.65万元,增加47.44%。支出决算总计751.3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16.23万元,增加45.0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8.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53.58万元,升高69.9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达川区九岭乡中心学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8.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1401.41万元,占88.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35万元,占6.26%;医疗卫生支出31.03万元,占1.95%;住房保障支出56.21万元,占3.5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2017年决算数为0万元:。
2.教育205(类)02(款)02(项):2017年决算数为1401.41万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中人员工资及办公费用、助学金等支出。
3.科学技术(类)***(款)***(项):2017年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2017年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2017年决算数为99.35万元,主要用于:教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05(款)02(项):2017年决算数为31.03万元,主要用于:教职工医疗金支出。
7.住房保障221(类)02(款)01(项):2017年决算数为56.21万元,主要用于:教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88.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94.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2.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实行了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严格接特范围和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万元。
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8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23万元,增加65.7%。主要原因同级单位之间业务交流次数增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四)预算绩效情况
无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8.教育:
(1)普通教育:反映各类普通教育支出。
a、学前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b、小学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c、初中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
d、高中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中教育支出。
e、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2)职业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职业教育支出。
职业高中教育:反映职业高中教育方面的支出。
(3)特殊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支出。
(4)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反映用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9.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1.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抚恤:反映用于个人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a、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b、伤残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
12、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用不含计提和划转部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用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学校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1)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反映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反映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