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研究、指导全区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乡镇和区级各部门、区委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列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方案;承办区委管理干部和区级党群系统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工作;制定全区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措施,主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牵头抓好人才工作、两新党建工作、电化(远程)教育工作等。代管党建办、人才办、党员教育中心、两新党委、党员信息中心。设办公室、干部股、组织股、调研股、干部监督股、干部培训股等股(室)。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加强了全区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及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及队伍建设;加强对硕博人才、弹性人才、乡士人才的管理及硕博人才招聘引进工作;开展了以“两学一做”为主题的部机关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属行政单位,有23个行政编,2个工勤编,10个参公编,13个事业编。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3503.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83.02万元,占99.4%;年初结转和结余20.22万元,占0.6%。比2016年增加1877.7万元,主要是干部培训费及活动阵地建设经费增加;2017年年支出合计220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87万元,占22.97%;项目支出1699.76万元,占77.03%。比2016年增加603.31万元,主要是干部培训费及基层组织建设经费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503.24万元,比2016年增加115.5%;支出2206.63万元,比2016年增加37.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6.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01.33万元,增长37.4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6.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9.68万元,占67.5%;教育支出630.6万元,占28.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6万元,占2.17%;医疗卫生支出12.8万元,占0.58%;住房保障支出25.69万元,占1.1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89.33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075.59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1.25万元,完成预算100%。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630.71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7.64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5.6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6.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3.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3.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09万元,占84.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1万元,占19.73%。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09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建督查、党建促脱贫攻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82万元,下降5.15%。
2.因公出国费用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34万元,下降8.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委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2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4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桌椅、干部档案数字化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区委组织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资金2206.63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二是大力提高满意度。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
完成上级下达的组织工作 | 20 | ||
完成抓党建促脱贫工作 | |||
完成干部档案数字化工作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3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5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2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3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单位的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单位的其他支出。
1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全区的干部教育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