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8-09-19
点击数:
2023-08-2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河市镇政府主要职责、职能。

为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各项公共服务;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加强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的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推进达川区河市镇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偿还乡镇和村级债务、搞好场镇建设和加快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交通建设纵横延伸。全镇多方筹措资金硬化村道路12.3公里,加宽村道路6.5公里,新建道路2.3公里,目前正在建设中的河市到罐子、河市至渡市连接路通村公路6.7公里。投资1000万元的河市至建设临江路历时一年多时间已于今年11月全面完工。

 营达高速建设有序开展。自去年10月启动以来,我镇共征用土地259亩,拆迁房屋31户,搬迁坟墓49座,营达高速项目建设已大面积施工。

2.农业产业化发展迅速。成都村作为河市镇重磅推出的新的乡村旅游基地,目前上规模的有“成都村原生态森林酒店”,成都村“花纤谷”第一、二期1000亩玫瑰种植园,占地150余亩的“绿油油”采摘园,还有500多亩的“品上品”葡萄采摘园。

3.物流园区有序推进。年来,镇党委、政府切实担当主体重任,450万吨货场建设项目已于今年6月正式投入使用,“一纵三横”干道四、五标段建设和建筑产业园征用土地920亩,拆迁房屋115户,搬迁坟墓232座;协调解决建设施工中各种矛盾纠纷300余件。

4.脱贫攻坚精准施策。经过多次精准识别,全镇核准贫困户688户2099人,今年预计顺利脱贫233户700人。完成易地搬迁 69 户,自购房17户已全部入住,剩余自建房屋现已全部装修结束,预计11月底全部完成入住。贫困村成都村2017年配套设施建设入户路2.5公里、通村路2.8公里及人行便桥一座;建成广场700平方米;健身广场及健身设施一套;自来水管道35公里惠及323户;新建堰塘一处3亩全部完成。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全镇贫困户都已达标。“一超六有”所有贫困户全部达标,其中广播电视今年已完成114户。镇级资料完善规范装订,顺利通过档案局验收并获得好评。11月接受市上脱贫验收组的检查,按照“一低五有”的标准获得了验收组的高度评价,顺利通过贫困村的退出验收。

5.环保工作平稳迎检。今年8月以来,全镇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做好了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全镇无一件因群众举报受理的市以上的环境信访投诉件。一是我镇畅通了群众信访举报途径,及时印制了区、镇、村三级信访投诉电话宣传单5000余份,主动受理群众环保举报投诉,让群众怨有地洒、气有地发。二是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不管哪一级的投诉举报,都将其作为中央督察组交办件进行核查处理,做到快核快办。三是主动到一线找问题,全镇领导干部带队分片分层次反复进村进社区走访群众、听取意见、疏通情绪,把问题解决在一线,把情绪怨气化解在院坝。四是坚决整改突出问题,对畜禽养殖等突出问题整改不推不拖,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养殖场坚决予以取缔、关闭。五是举一反三强化日常监管,对扬尘、油烟、噪音等环境问题,提前介入,全面规范,从严执法。

二、部门概况

河市镇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河市镇本年收入合计2915.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9.58万元,占6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5.60万元,占3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河市镇本年支出合计291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7.61万元,占60%;项目支出1167.57万元,占4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15.1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74.55万元,增长2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9.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7.61万元,下降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9.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5.43万元,占3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7.63万元,占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22万元,占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7.99万元,占7%;城乡社区支出131.77万元,占7%;农林水支出444.73万元,占22%;交通运输支出23.09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61.50万元,占3%;其他支出22.22万元,占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为615.4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010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60.84万元;

 20103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74.87万元;

20106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9.72万元。

2017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数为615.4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含财政所)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党建、政协、人大、维稳、基层政权建设等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决算为67.6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7010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8.67万元;

207019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4.3万元;

207040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项)54.57万元。

2017年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决算数为78.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文化、广播部门人员工资、办公费、农村文化建设。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为515.2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78.24万元;

20806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企业改革补助(款)企业关闭破产补助(项)5.00万元;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44.95万元;

20808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313.04万元;

2080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29.47万元;

2082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44.52万元。

2017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为515.2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死亡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义务兵生活补助,农村五保供养人员救济费等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决算为137.99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07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95.9万元;

21011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2.09万元。

2017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决算数为137.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障、政府计划生育服务站人员工资、办公费以及技术服务费等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决算为131.77万元,完成预算100%:

212999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131.77万元。

2017年城乡社区支出决算数为131.77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干部人员经费、办公费。    

7.农林水支出决算为444.73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10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63.92万元;

2130152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5.50万元;

2130199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17.40万元;

213059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19.18万元;

2130701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38.00万元;

213070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80.73万元。

2130706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20万元;

     2017年农林水支出决算数444.7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农业事业人员、大学生村官、村(社)干部工资、办公费,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扶贫项目,其他农林水等支出。

8.交通运输支出决算为23.09万元,完成预算100%:

214011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23.09万元。

2017年决算数23.09万元,主要用于:船舶安全生产管理站人员工资、办公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决算为61.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1.50万元。

2017年决算数61.50万元,主要用于:上缴政府行政员及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0.其他支出决算为22.22万元,完成预算100%:

 229990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2.2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7.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02.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2.28万元、津贴补贴115.84万元、奖金9.77万元、伙食补助费33.18万元、绩效工资71.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8.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2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47万元、抚恤金44.95万元、生活补助609.54、救济费44.52万元、奖励金112.97、住房公积金61.5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94万元。

公用经费245.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1.65万元、印刷费0.71万元、咨询费2.00万元、手续费0.23万元、水费1.35万元、电费5.33万元、邮电费5.86万元、物业管理费0.21万元、差旅费33.03万元、维修(护)费3.79万元、租赁费0.40万元、会议费1.01万元、培训费1.01万元、公务接待费7.70万元、劳务费5.63万元、工会经费15.98万元、其他交通费38.3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3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97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99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要求,对一般公务用车进行了封存,致使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7.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7批次,96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开展工作交流,迎检,上级工作指导等方面工作。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5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镇严格执行中央八不准规定,对公务接待费用实行事前先由需接待部门的负责人、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请示,凡是接待一律在政府机关伙食团就餐,并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报销时必须同时有书记镇长和分管领导共同签字的公务接待就餐单、公函、及菜单,财政所才予以报销。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895.6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河市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5.56万元,比2016年减少469.99万元,下降65.6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河市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河市镇共有车辆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个,涉及财政资金129万元,覆盖率达到47.43%。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9分,存在的问题:创新能力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创新能力的培养。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基本财力保障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应行政单位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财政方面的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项):反映广播系统职工工资及影视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抚恤金安葬费等情况。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反映复员、退伍军人领取的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映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五保人员的生活补助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物支出(项):反应计划生育机构事业单位部门等发生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城乡社区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维修维护等相关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一事一议等安排与社区建设发展的其他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应城乡社区其他方面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反映对农村大学生村干部的生活补助等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公路、道路建设方面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反应农村对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情况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25.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反映用于本镇船舶安全生产管理站维护等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用于本镇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等支出。

27.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本镇维修维护支出。

2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用于本镇其他资本性支出的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情况。

2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3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4.“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1.收入总表

          1-2.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7.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8.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河市镇部门决算公开表(共15份).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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