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支农资金安排的建议意见。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4、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
5、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制定并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机制;负责农产品产地及生产的质量管理,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或调整建议,组织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建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产品产地准出等管理制度;依法组织实施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的复审和监督管理,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农用膜、食用菌种的生产、经营许可及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参与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
7、负责制订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并组织生产作业,指导并组织实施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负责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健全农机监理站机构体系、规范队伍建设及保持装备设施齐全;参与组织实施农机产品政策性补贴工作。
8、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拟订植物防疫和检疫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区内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并按规定发布农业重大病虫害及危险性有害生物灾害预警信息并组织开展防控工作;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并开展扑灭工作;承担或者接受委托承担国内农作物种子、种苗及其它繁殖材料的产地调运检疫审批的有关工作,牵头管理涉农外来物种。
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1、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区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监督管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的标识和安全。
12、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负责有关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工作。
13、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农业资源环境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等发展。
1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指导并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指导并承担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15、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工作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6、指导全区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7、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农业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现代农业发展成效斐然
(1)粮食总产突破50万吨大关。经国家统计核定,全区粮食播面128.4万亩,总产50.34万吨,较上年增产1.2万吨、增长2.44%,实现“十连增”,位居全省第16位,夺取了全省粮食生产“丰收杯”。
(2)申报全省第三轮现代农业重点区获得成功。以蔬菜、水稻产业为重点,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形成了全区主导优势产业,对全区现代农业发展具有强大的辐射带动作用,在第三轮现代农业重点区申报中彰显出独特优势,因此被省政府列为第三轮现代农业重点区。2016年蔬菜播面达40万亩,其中粮经复合基地15万亩,总产100余万吨。巩固提升常年蔬菜基地3.2万亩,建设现代特色效益农业标准化基地2万亩,新培育蔬菜工厂化育苗中心3个,培育完善蔬菜标准园3个,打造休闲农业精品示范园3个;提质改造“赵—双”现代农业园区成效显著,2016年4月,省委书记王东明来我区调研农业园区建设,对我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农村改革工作给予了高度赞扬,并形成经验在全省交流。
(3)水果产品实现出口“零”突破。全区新发展各类水果2万亩,水果总达到面积17万亩,总产达到12.6万吨。在管村、金檀打造了万亩甜橙示范区1个,在石桥、石梯建设晚熟柑橘示范园一个;精心培育月亮湾家庭农场的黑宝石李,出口到马来西亚,创汇10万美元,实现了我区水果出口“零”突破。经过两年努力,“达川安仁柚”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获得成功。
(4)全市茶叶冬管现场会在我区成功举办。全区新发展茶叶7000余亩,栽培总面积达2.4万亩,总产480吨(其中名优茶60吨)。我区龙会张家山茶叶基地已建成全市管理最标准的示范基地,赢得了市上领导的高度认可,全市茶叶冬管现场会选择到在我区龙会张家山基地召开,为全市其它区(市、区)参观学习提供了样板 。
(5)经作产业快速发展。在稳定苎麻面积2万余亩的基础上,青花椒、金银花、中药材、食用菌等特色产业呈现加快发展态势。2016年,全区新栽青花椒2000亩,总面积达2万余亩,产值1716万元;新栽金银花500亩,总面积达到1800亩,产值3672万元;中药材种植面积达2万余亩,产值 1亿元;栽植食用菌71万袋/棒,产值 1473万元。
(6)水产养殖增收显著。2016年全区水产养殖面积达到3.92万亩,比去年增长2.6%,水产品总量1.64万吨,比上年增长3%,渔业产值1.81亿元,比去年增长9.7%。完成池塘标准化改造510亩,泥鳅特色水产品养殖面达520亩。创建无公害养殖基地1个,休闲渔业基地2个,亮星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现代渔业推进工程成功通过验收,并申报省级湿地保护区。
(7)“川风”大米品牌效应大提升。通过强化基地建设、严把品种关、严格标准化生产、大力品牌营销宣传等措施,“川凤”大米品牌效应得到大提升。2016年“川凤”大米种植面积达6.1万亩,总产达1.9万吨,总增收达800多万元,基地人均增收50余元,企业加工大米5000余吨,产值3000万元,增加效益100万元,国家增加税收4万元以上。
2、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
(1)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配方施肥推广效果显著。整合农业相关项目和资金,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2.67万亩,格田整理7180亩,新建和整治排灌渠道36.51千米,田间生产道50.39千米,修建渠系配套设施1736处;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面积120.6万亩,完成配方肥施用面积58万亩。
(2)农田道路和提灌设施建设加快。通过争取上级项目、整合相关项目、发动群众筹资筹劳等措施,全年建设农村机耕便民道554公里,其中村组道路221公里,田间机耕道186公里,入户便民道147公里,建成农村机耕道示范乡镇1个(百节镇);新增和修复机电提灌设备991台套/9129千瓦,新增灌溉面积9800亩,提水灌溉总面积达35万亩。
(3)农机化水平不断提高。全年推荐农户购买农机具7205台套,完成农机购置补贴541万元,涉及农户及新型经营主体6842户;推广水稻机插3.12万亩,油菜机播机收2.51万亩,玉米机播0.3万亩,全区主要农作物综合农机化水平达42.5%;成功举办全市粮食烘干技术现场会。
3、农村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1)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全区54个乡镇(街道)604个村、5240个村民小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任务全面完成,累计完成土地实测面积129万余亩,调查登记地块407.6万块,土地承包农户数24万余户,涉及承包经营权人89万余人。12月19日,我区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成功通过省级专家组验收,在今年全市土地确权颁证验收的区区中以93分的成绩名列第一。
(2)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再上新台阶。2016年新发展专合社119家、家庭农场84家,新培育省级示范专合社3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6家。目前,全区专合社达501家、家庭农场209家,其中省级示范专合社12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9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5家。
(3)土地流转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开展土地流转情况调查,摸清全区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建立了土地流转信息库,全区流转土地面积13.96万亩,较上年同期增长10.6%;积极开展《土地承包法》、《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依法依规推进土地流转备案制,对不规范的流程和合同进行风险提示和整改,全年共检查新型经营主体35家,发出风险建设和风险提示16份,规范备案19家。
4、农业生态与资源环境稳定向好
全区主要农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面积达102.6万亩,覆盖率达40.4%;积极推进全区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防控面积达6.58万亩,覆盖率达30%;农药使用折百量119.02吨,同比下降10.6%,实现了农药有效使用量负增长。新建户用沼气118口,新建沼气集中供气1处,惠及106户,完成2014年、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项目,采购电磁炉、电饭煲、微波炉等45914台,分发到34个乡镇145个村22957户,其中涉及62个贫困村8102户贫困户。积极推广“猪—沼—菜(果)”,沼液沼渣还田达4.5万亩,降低了化肥的使用量,实现了化肥零增长的目标;大力推广秸秆还田和秸秆的综合利用,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72%。
5、产业扶贫工作成效显著
全区遴选了142名业务精、能力强的农技人员进驻到142个贫困村开展“一对一”科技帮扶行动,在每个贫困村成功培育了科技示范户10户,共计1420户,带动贫困村发展蔬菜、青脆李、花椒、乌梅等特色产业10.5万余亩;驻村农技员到村开展技术培训3139次,培训人数达83646人次,确保了每户贫困户掌握了1-2项产业脱贫技能;全年整合农业项目15个520万余元,用于改善贫困村农业基础设施条件。2016已有25个村退出贫困村,脱贫人数达到14175人。对口帮扶的金檀镇户坪村,在第一书记的带领下,从思想教育入手,坚持扶“志”与扶“智”相结合,不断转变贫困农户的思想观念,大力发展特色增收产业,加快脱贫步伐,2016年25户72人成功实现脱贫。
6、农业监督工作不断加强
农业综合执法办理一般程序案件16件,立案率100%,办结率100%,合格率100%,其中推省级优秀案卷1个,市级优秀案卷2个。全年完成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4次88个样品,合格率达100%,开展农产品日常检测100批次3308个样品,合格率达99.5%,完成“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16个;开展水稻、玉米、小麦、油菜、蔬菜等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检,共抽检样品72个,检验合格率达100%,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5%;实施追溯管理的生产经营主体数量26个,其中6家纳入区级追溯管理平台,20家纳入市级追溯平台。全区全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强化植物疫情调查监测与防控,重点开展了国道210线、湘渝铁路沿线、巴河州河沿线等40多个重点乡镇和城区集贸市场、超市、农产品加工房的稻水象甲、四纹豆象、扶桑绵粉蚧等检疫对象的监测,建立了500亩稻水象甲防控示范片,为防控稻水象甲积累经验。渔业执法力度全面加强。全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次,查处非法捕捞2起,没收电捕鱼器2台(套)、地笼网具28铺;禁渔期销毁“耙子钩”120个,销毁网具20铺(共2000米);检验渔业船舶456艘,检验率达100%。
二、部门概况
达川区农业局下属单位7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农业局下属单位收入合计1240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02.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6年农业局下属单位支出合计1123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2.12万元,占53%;项目支出5231.57万元,占4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农业局下属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4961.31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5174.37万元,增长3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农业局下属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07.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409.93万元,增长1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农业局下属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33.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4.69万元,占6%;医疗卫生支出220.59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378.02万元,占3%。城乡社区支出1726.3万元,占15%;农林水支出8294.08万元,占7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614.6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项)医疗保障:2016年决算数为220.5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住房保障(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改革支出(项)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378.02万元。
4、农林水支出(类)农林水支出(款)农业(项):2016年决算数为8294.0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农业局下属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02.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03.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98.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农业局下属单位公务接待费20.70万元。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10万元。
2016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车辆购置支出24.8万元,其中:越野车1辆、主要用于执法执。截至2016年12月底,农业局下属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5辆。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42.10万元,用于农业局执法执勤、下乡检查指导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农业局下属单位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6.3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达川区农业局下属单位公有车辆1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4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