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达川区妇幼保健院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7-09-16
点击数:
2023-08-2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按照“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要求,我院除开展院内孕期保健,儿童保健,婚前保健和临床医疗服务外,还承担着全县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技术指导,妇幼人员培训,托幼机构健康检测,妇幼卫生信息收集,整理,上报等公共卫生职能职责。

二、部门概况

卫计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达川区妇幼保健院本年收入合计4047.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7.5万元,占18.72%;事业收入3284.22万元,占81.15%;其他收入5.63万元,占0.13%。

2016年达川区妇幼保健院本年支出合计404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6.57万元,占95.97%;项目支出162.90万元,占4.03%。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达川区妇幼保健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019.8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352.67万元,增长52.8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达川区妇幼保健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8.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52%。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0.3万元,增长13.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达川区妇幼保健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8.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7.13万元,占5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55万元,占14.1%;;项目支出162.9万元,占25.9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8)社会保障就业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88.55万元,完成预算100%,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公共卫生(04)妇幼保健机构(03):2016年决算数为377.13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医院业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公共卫生(04)重点公共卫生专项(09): 2016年决算数为162.9万元,完成预算59.5%,决算数小于预算的原因系年初、年末结转,其中:年初262.37万元,年末373.11万元,主要用于艾滋病、孕产补助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计划生育事务(07)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99):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的原因系年末结转,用于补助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1):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的原因系年末结转,用于补助对口支援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达州市达川区妇幼保健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5.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5.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达川区妇幼保健院共有业务用车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如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请将自评结果得分、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等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反映机构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反映机构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公共卫生(04)  妇幼保健机构(03):指医院业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公共卫生(04)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09):指艾滋病、孕产补助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医疗保障(05)  事业单位医疗(02):指医疗保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计划生育事务(07)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99):指补助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1):指补助对口支援经费;

9.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  住房公积金(01):指补助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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