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洛车乡政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区党代会、人代会及区委、区政府系列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夯基础、壮产业、惠民生、强党建”的工作思路,大力发扬务实精神,把握新形势,增添新举措,不断推进“通达、富裕、宜居、和谐、平安”洛车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圆满地完成了目标任务,广大群众较为满意。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政府工作预决算。以党建工作为统领,全面完成了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村级阵地建设、土地挂钩试点等工作任务;2016年全乡GDP达8100万元,较上年增长11%。
2、产业发展。全乡发展塔罗科血橙200亩、柑橘1000亩、青脆李2000亩、米城贡米1600亩,大球盖菇试点种植500平方米;成立5个专业合作社,粮食种植面积9567亩,总产量4000吨;建立水稻丰产示范片200亩,新增退耕还林300亩,实施退耕还林后续产业丰产措施110亩。
3、社会事业发展。(1)医疗卫生方面。全面完成狂防工作、食品安全工作、艾滋病防治工作及灭鼠工作任务,开展各项宣传、培训20余场。在莲花寺村、歇马庙村、温家坪村新(改)建了3个村卫生站,改善村民就医环境,辖区内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覆盖达100%,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100%。(2)人口计划工作方面。一是完成了12人的奖励扶助调查。二是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面完成任务。三是认真做好居民健康卡信息采集工作。(3)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800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01人。(4)教育工作方面。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狠抓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一是加大扶贫助学工作力度。二是切实抓好控辍保学工作。三是做好留守学生关爱工作。四是对中心小学及张家坪小学定期不定期进行校园进行检查,仔细排除各种校园安全隐患。今年我乡无校园安全事故发生。(5)民生事业方面。认真落实“十大民生救助制度”,严把救助标准,严格救助程序,确保应予救助的困难群众真正得到救助。搞好“低保”年度清理调整工作,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得到了群众高度好评。2016年全年完成临时救助57人(19600元)(另12月份已收到村上报84人临时救助资料)、特殊病种救助17人(50000元)、“三难”医疗救助1人、自然灾害救助14户、高龄补贴211人、医疗救助53人,居家养老服务207人,取消农村低保128人、城镇低保6人,新增农村低保189人(其中低保兜底143人)取消农村五保32人,新增2人。
4、基础设施。一是在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完成了高顶子村篮球场和乒乓球场的建设工作;二是采取以社为主、发动群众、党员干部带头的方式,硬化村社道路13.5公里,极大改善了群众出行条件;三是整修堰塘18口,水库1口,梳理沟渠8千米,修建生产便道2000米,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灌溉能力和产出能力;四是解决了全乡205户群众的饮水困难问题,获得了群众的广泛认可。
5、精准扶贫。我乡党委政府始终把精准扶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开展、落实,多次召开党委会、乡村干部会等,专题研究部署落实具体措施,制定减贫任务分解计划,与各村签订减贫责任书,切实做到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精准,确保贫困户“真实脱贫”。一是“六个一批”落实到位、“五个一”驻村帮扶到位。二是强力推进产业扶贫。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要对象,以专业合作社为实施主体,围绕青脆李、柑橘等为主的种植业;养猪、养牛、养羊等为主的养殖业,科学编制贫困村的产业规划。今年,成立专业合作社2个(其中集体经济1个),家庭农场 2个,同时培育养殖大户2户,增加青脆李种植面积200亩,扩大柑橘面积200亩,危房改造40户。三是积极开展产业科技培训。今年,我乡多次邀请区农业局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技员到贫困村为群众现场讲授青脆李、柑橘、西瓜等科学栽培技术和病虫害防治技术,进一步夯实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的基础。四是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2016年硬化社道8.3公里,堰塘政治7口,新修人畜饮水工程2处,进一步改善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条件,带领老百姓增收致富,确保27户贫困户全面脱贫。
二、部门概况
洛车乡人民政府共有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洛车乡政府本年收入合计1170.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0.51万元,占100%。
2016年洛车乡政府本年支出合计117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3.18万元,占63.49%;项目支出427.34万元,占36.51%。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洛车乡政府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170.51万元。与2015年938.72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196.69万元,增长20.1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洛车乡政府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8.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1%。与2015年969.82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8.72万元,增长16.3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洛车乡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8.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5.02万元,占34.11%;教育支出12.12万元,占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1万元,占19.24%;医疗卫生支出36.56万元,占3.24%;城乡社区支出29.28万元,占2.59%;农林水支出408.04万元,占36.16%;交通运输支出23万元,占2.04;住房保障支出17.42万元,占1.5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6.5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37.78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5.74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万元。
2016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数为385.0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含财政所)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党建、政协、人大、维稳、基层政权建设等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4.3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社广播影视(款)广播(项)7.82万元。
2016年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决算数为12.1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广播部门人员工资、办公费、农村文化建设。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6.0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91.9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金(项)8.1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90.99万元。
2016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为217.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退休干部退休费,在乡复员、退伍军人、义务兵生活补助,农村五保供养人员救济费等支。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2.27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3.29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1万元。
2016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决算数为36.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障、政府计划生育服务站人员工资、办公费以及面技术服务费等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9.28万元。
2016年城乡社区支出决算数为29.28万元,主要用于:乡社区干部工资、办公费、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务运行(项)31.28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10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项)6.36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15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项)22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10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5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万元。
2016年农林水支出决算数408.0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农业事业人员、大学生村官、村(社)干部工资、办公费,农村道路建设、农业水利设施建设、贫困村道路硬化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3万元。
2016年决算数23万元,主要用于:高顶子村、莲花寺村市级农村公路建设补助。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7.42万元。2016年决算数17.42万元,主要用于:上缴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洛车乡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3.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23.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9.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长/下降0%(或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出国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4.9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5.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规范化,接待次数减少。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761人,共计支出4.9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工作检查、乡外产业学习、接待上访人员。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长/下降0%(或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洛车乡政府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9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洛车乡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73万元,比2015年减少8.81万元,下降1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洛车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政府无大型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洛车乡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资金132.28万元,覆盖率达到4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年初预算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其他资本性支出的基础设施建设;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其他资本性支出的基础设施建设。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的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社广播影视(款)广播(项):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养老保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主要用于发放退伍 军人的生活补助;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金(项):主要用于发放义务兵的生活补助;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主要用于发放五保人员的救济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医疗缴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主要用于职工的工资、差旅、办公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办公费和劳动费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社区干部的工资及办公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务运行(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主要用于灾害道路修复;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项):主要用于村官的生活补助发放;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主要用于农村道路硬化;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项):主要用于贫困村道路整治;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主要用于贫困村的产业发展;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主要用于贫困村的办公设施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主要用于村道整治。
1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主要用于村、社道路硬化。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单位部份公积金。
1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达州市达川区洛车乡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