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发改价费〔2024〕21号
达州市达川区智慧自来水厂:
为规范我区乡镇供水价格管理,保障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规定,结合赵家镇碑高社区供水价格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情况,经区发展和改革局价审会集体审议,并报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达川区赵家场镇碑高社区(包括周边村社),由达州市达川区智慧自来水厂供水管网供水的居民生活用水用户、非居民用水用户和特种行业用水用户。
二、制定的供水价格
(一)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按3.90元/立方米执行。
(二)非居民用水价格按4.10元/立方米执行。
(三)特种行业用水价格按4.30元/立方米执行。
三、优惠政策
为充分体现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和照顾,减轻新增水费支出压力,对供区范围内的五保户、特困户,凭乡镇政府证明和相关证件将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予以适当减免。
四、价格公示
供水企业应将此供水价格在收费大厅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向居民用户做好制定供水价格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理解支持,确保社会稳定。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从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件:城镇供水价格类别及范围划分
达州市达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13 日
附件
城镇供水价格类别及范围划分
根据《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789号)、《四川省人大城建环资保护委、省建设厅、省物价局关于〈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供水价格分类的基本范围释义的补充通知》(川人城环资〔2007〕6号)、《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463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四川省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824号)等规定,城镇供水价格类别及基本范围划分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水
指城镇范围内所有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水,流动人员居家生活用水,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办公用水,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福利机构,托育机构,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水,城镇市政、消防、环卫、园林、绿化等公共设施用水。
二、特种行业用水
指茶楼、咖啡厅、网吧、网咖、电玩、电竞、歌舞厅、健身房、高尔夫球场、休闲会所、桑拿、浴(足)室、美容、美发、美体、游泳池、酿酒、饮料、饮水制造(含纯净水)、烟草加工、洗车等用水。
三、非居民生活用水
凡在上述居民生活用水、特种行业用水界定范围以外的其他用水,均列入非居民生活用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