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林业相关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组织开展全区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区林业数字化建设。
(二)组织全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和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区森林、湿地资源及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等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的初核工作。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全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荒漠化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规划。负责全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负责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四)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五)拟订全区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开发利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乡村振兴林业有关工作。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负责全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负责林木良种选育推广,监督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和林木种苗质量。负责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六)负责全区林业改革发展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发展意见和政策。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七)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八)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涉及森林防火相关要求,指导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全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九)承担区林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区推进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组织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督查督导、考核考评等工作。
(十)负责全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林业执法力量建设,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各类行政违法案件。
(十一)监督管理全区林业区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区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区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股)。负责党务政务工作的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制定并组织执行各项综合性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文秘、档案、信息、目标考核、保密和政务督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车辆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林业行业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调研;负责外事接待、后勤保障、办公设备(网络)维护管理、报刊收发等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组织拟订全区林业财务中长期计划和年度收支计划;编制全区林业系统经费预决算;负责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等工作;负责全区林业资金的拨付、监督和管理;报送有关财务、统计报表;管理发放各种票据;接受行业和区财政、审计、税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政策性森林保险、金融贷款及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全区乡村振兴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
(二)林政资源管理股(政策法规股)。负责全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措施,宣传森林资源管理有关政策、法规,指导林地流转、经营承包及林权合同纠纷调处;负责全区森林资源监测工作;指导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含作业调查设计)工作;指导编制森林经营方案;负责全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拟订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木材经营加工、林木采伐、运输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湿地、陆生、野生动物和珍稀、濒危动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承担全区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国际湿地公约履约有关工作,指导全区湿地保护工作;负责涉林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负责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等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的指导、服务、初核等工作。协调推进林业“放管服”改革,承担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法治工作,组织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听证等有关工作;负责林业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工作。
(三)林长制工作股(森林防火股)。拟订全区推进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组织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督查督导、考核工作,承担区林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河(湖)长制、田长制等相关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标准化建设;负责内部审计、资金稽查、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全区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稽查。负责全区森林防火的日常巡护、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火源管理、隐患排查和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拟订森林重大火情、火险、火灾防控预案,推广森林防火先进技术;承担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指导全区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建设,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及森林防火相关要求,指导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
(四)生态修复产业股(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全区绿化状况调查、年度绿化工作计划编制及阶段性绿化规划等工作;组织、指导退耕还林工程、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等工作;承担相关营造林工程项目年度作业设计、检查验收等工作;指导林木种苗基地建设,开展林木良种培育、示范和推广工作;承担荒漠化、石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长江上游防护林建设及生态屏障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森林火灾的灾后治理和植被恢复工作;组织实施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承担指导全区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成果转化及推广、林业科技标准化等工作;指导协调林业对外科技协作项目实施;承担全区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指导全区林业产业化经营、产业结构调整、林业现代园区建设,指导花卉、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统筹协调乡村振兴等林业方面“三农”工作。负责区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规划改革项目股。拟订全区林业发展规划、农村林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监督、指导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发展意见和政策;组织、指导、实施全区林业碳汇、森林“四库”、国家储备林等重点工作和项目建设;贯彻执行天然林保护政策法规,负责全区天然林的保护和修复工作;统筹协调明月山绿色发展示范带、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川东北省域经济副中心等跨区域协作林业相关项目建设;指导全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六)党建办(政工人事股)。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队伍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和培养发展工作;指导本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及统战工作;负责本系统志愿者服务、创文创卫、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教育培训、考核奖惩、职称评定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办公地址
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茂华街89号
四、办公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818-2650346
六、负责人姓名
王兴勇 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