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对象
达川区户籍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升入本专科学校的贫困毕业生;在读贫困大学生、研究生。
1.原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2.残疾户家庭学生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4.孤残学生
5.烈士子女
6.特困供养学生
7.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以及其他一般贫困学生。
二、贷款所需资料
1.学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或者学生证。
2.共同借款人有效身份证。
三、贷款额度:学费住宿费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16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20000元。
四、贷款期限
最长按“学制 15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五、贷款利息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自付利息。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区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在每年8月15日前在办理机构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在读期间财政继续贴息。
六、办理地址
1.达州市达川区学生资助与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达州市达川区绥定大道二段1379号、教育巷7号
联系电话:2675373
2.达州农商银行达川支行营业部
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通州大道273号(信合花园)
联系电话:3310777
七:办理时间
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