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镇
来源:大树镇
发布日期: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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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保值增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它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安全、劳动、保障、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八)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九)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十)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公文运转,会议会务,组织宣传,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档案管理,保密机要,绩效管理,精神文明,老龄、统计、群团工作,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负责党代会的组织工作,参与人民代表大会、政协联络会的组织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督促基层党组织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党内统计、组织关系转接和党费收缴、管理等工作,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执法室办公室(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负责组织和统筹协调指挥基层站所、区级部门派出执法力量,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名义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主要负责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组织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上报等工作。规建办主要负责乡村规划建设、村(社区)规划编制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小城镇规划建设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负责营造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各类协会和供销合作经济发展,负责投资促进、商贸和社会经济统计工作,负责农村市场流通、监管工作,协助自然资源保护、小城镇建设规划等工作。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主要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等工作。乡村振兴办公室主要负责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宅基地审批、“厕所革命”、农村沼气安全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检查报告和应急抢险救援处置,以及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访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负责民政、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工作;承担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教育科技、卫生健康等宣传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政所(区会计核算服务中心大树分中心)

负责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等工作,指导村(社区)财务预决算、财务公开等工作;组织预算收支执行、监督财政资金使用、落实强农惠民补贴政策、管理乡镇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指导村(居)财务管理等;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法规和制度,负责编报年度乡镇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协助税务机关和非税收入执行部门征缴财政收入,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指导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负责乡镇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承担“三资托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便民服务中心(退伍军人服务站、社会救助中心)

负责主要承担涉及民政、计生卫生、劳动保障、医疗保障、残疾人保障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指导所属区域内各便民服务分中心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的事务性工作;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拥军优属和退役军人政策宣传、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信息管理等工作;社会救助中心主要承担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审核服务以及救助平台运行和数据维护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农民工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各级农民工服务保障综合性政策法规,负责劳动保障等服务性工作,组织农民工技能培训,协调做好劳务对接,加强对外劳务协作和劳务输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协助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水利、农业机械、水产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物疫病防控,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集体经济、特色产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业技术,调整产业结构和农村土地流转承包和农村经营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地址:达川区大树镇交通路1号

四、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3255033

六、负责人姓名:潘飞  党委副书记、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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