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府发〔2024〕10号
各村(社区):
春节临近,为确保我镇食品安全,现就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开展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市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一)突出重点区域。要加强节日期间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单位、超市、集贸市场及其他人流量较为集中的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的督导。
(二)针对节日消费特点,突出重点种类的排查。以酒类、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粮油食品、蔬菜水果、地方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加大排查力度,重点检查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生产经营环境、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销售、加工来源不明、过期、变质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来自长江禁捕水域的水产品的排查。坚决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期间“舌尖上的安全”。
(三)规范食品经营者行为。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存在无证(无照)、证(照)过期或超出核准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特殊食品经营者是否按规定销售(包括宣传行为)等。
(四)加强对集中办宴的监管。加强农村聚餐办宴(坝坝宴)、集中举办宴席承办的乡厨及餐饮单位的监管,做好“坝坝宴”的事前报备、事中监督,同时强化对乡厨的资质和购进食材的管理,确保“坝坝宴”的食品安全。
(五)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巡查。对大型宴席及“年夜饭”承办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安全。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台账
各村(社区)要积极加强对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和宣传引导,积极正面引导消费。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求及时整改,对违规违法行为,及时与辖区市场监管所联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妥善处理,同时建好《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台账》(见附件),不得私自向社会发布可能引起恐慌的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或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并按规定报送镇党委政府和食安办。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