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委发〔2023〕48号
各村(社区)党组织、镇级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决遏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势头,切实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安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经镇党委研究,印发《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王晓晖关于依法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问题乱象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预防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充分保障。
二、强化领导、细化安排
(一)为确保专项行动稳步推进,强化对专项行动的指挥领导,结合我镇实际,建立完善的工作领导机制,成立我镇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核心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负全责、直接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具体抓,各镇级部门负责人各负其责的组织领导体系。
(二)由镇政府分管安全领导干部、属地村两委及学校负责对校园及周边出租房等重点部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一旦发现,立即上报并责令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保证学校周边环境安全。
(三)由镇政府分管交通的领导干部及属地村组干部对学校周边交通设施及交通秩序开展定期整顿,协调交警队民警加强对在校学生及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四)由镇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干部负责指导学校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责任,并定期开展校园安全知识普及与校园安全巡查,大力推进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健全门卫、巡查等安全管理制度,从严管理学生宿舍,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
(五)由派出所负责加强校园周边重点巡防、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在学生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和重点学校周边的主要路口落实见警察、见警灯、见警车的“三见”措施,确保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秩序稳定。
(六)由镇综治办负责结合法治宣传“七进”活动,对在校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宣传、禁毒宣传与防邪教宣传,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七)由各村两委负责、镇相关部门配合,做好辖区内未成年人假期内的法治宣传与安全宣传工作,一旦发生涉及未成年犯罪的线索或安全事件,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应急处置,确保事态及时控制,事件妥善处理。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和镇级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到各司其职、依法履职的前提下,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要定期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研究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解决具体问题,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思想认识。本次专项行动成效已被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作为年度重点目标任务进行检查指导,全镇各级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报告机制,主动深入群众家中,与群众唠家常,充分发动群众举报性侵、家暴、虐童等侵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各类安全问题和隐患并及时上报,形成工作台账,落实解决方案,关注后续发展,既要做到合理处理,也要做好信息保护。
(四)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涉未成年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法律监督、重大敏感性事件和舆情、校园及周边安全执法检查等情况,对涉及未成年人领域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罐子镇委员会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