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清单(2023年版)
来源:达川区就业局
发布日期: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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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政策清单

(2023年版)

 

一、申领对象

在达川区参保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 不纳入稳岗返还对象的单位:

1、严重失信单位、僵尸单位、已注销单位及劳务派遣企业(含经营范围有劳务派遣的企业)。

2、上年度违规领取、使用稳岗返还资金的单位。

二、返还条件

(一)在达川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2022年失业保险足额缴费满12个月,无历史欠费,且申请时仍在正常参保缴费的;
    (二)2022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2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20%。单位裁员率=2022年度参保单位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 d 2022年度参保单位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月平均人数 c 100%。

三、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参保单位及其职工2022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不含当年缴纳的历史欠费)进行返还。

     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按参保单位及其职工2022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不含当年缴纳的历史欠费)进行返还。

四、返还方式

(一)稳岗补贴直返确认。系统初筛符合“免申即享”的参保单位登录“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scejy.sc91.org.cn/terminal/pc/index.html)或到达川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股对单位基本信息、符合规定的银行账户信息、返还金额、联系人及电话号码等信息进行确认;现场确认需携带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二)自主申报。符合返还条件但未被纳入“稳岗补助直返确认”范围的用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到达川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股现场办理。

五、资金用途

稳岗返还资金应用于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用人单位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

六、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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