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发改固审〔2023〕116号
达州市达川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审定<廉润达川七进行动打造项目(一期)实施方案>的请示》(达投建司〔2023〕10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廉润达川七进行动打造项目(一期)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廉润达川七进行动打造项目(一期)。
二、项目地址:达川城区杨柳公园、明月江街道、百节镇、石桥镇、罐子镇。
三、项目业主:达州市达川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一)达川区杨柳公园文化打造占地面积约2000㎡;
(二)达川区明月江街道办院内,含地面硬化,墙面翻新,文化打造共计占地面积980㎡;
(三)达川区百节镇中心广场,地面改造,文化打造共计2200㎡;
(四)达川区石桥镇政府旁街道,含文化打造,室内装修共计占地面积730㎡;
(五)达川区罐子镇金坛罐村村委会,含室内装修,文化打造,广场地面改造共计占地面积1034㎡。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审定概算总投资373.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96万元;资金来源为区本级财政投资和企业自筹。
六、建设工期:4个月。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达州市达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