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竞争立项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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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根据《达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达市财农〔2023〕40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区乡村振兴及农村综改工作,经报请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初步遴选了条件成熟的石梯镇、堡子镇、赵固镇、桥湾镇、虎让乡作为项目竞争立项申报乡镇,并通过竞争立项的方式确定达川区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村,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转型升级为目标,以科学规划为前提,以农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以村民自主建设为主体,以农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为指引,推动美丽乡村建设,逐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解决农民群众需求最急盼、受益最直接的民生实事,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自下而上民主决策、农村民生需求导向、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以区为主,统筹使用的制度优势和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领撬动作用,通过政策转型升级,适应乡村振兴新常态和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三、竞争立项村确定原则

(一)结合全区乡村振兴规划,根据村民意愿、自然条件、产业基础、基础设施、受益人口、项目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二)根据以往年度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竞争立项方式

(一)被遴选村上报《XX乡(镇)XX村项目申报方案》及民主议事决策资料等。

(二)区综改办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项目实施村进行综合评价,确定项目实施村。

五、申报条件

申报的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村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村民议定有意愿。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决定参与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并提出书面申请。

(二)产业发展有支撑。有一定规模和市场基础的特色优势产业,村民持续增收有保障。

(三)公共设施有基础。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能满足基本生产生活需要。

(四)人口聚居有潜力。自然生态环境宜居,村庄聚居潜力大。

(五)其他。在以往年度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效果好、无违规违纪行为。

六、建设内容

(一)健全基础设施。重点健全完善村内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促进农业生产高效。

(二)治理保护环境。重点加强垃圾污水收集处理,防治面源污染,开展田园风光和传统村落保护,促进农村生态美好。

(三)完善公共服务。重点建设和完善村民休闲娱乐、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助残、儿童关爱、纠纷调解、日用超市、物业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注重实用和高效利用,促进农民生活幸福。

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禁止用于以下项目:违背农民意愿的项目、加重农民负担的项目、非公益性质的项目、举债兴办的项目、生产经营性的项目、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已由其他公共财政资金承担的村级公益性项目、村办公场所和设备以及其它不符合公共财政投入方向的项目。

七、建设任务

2023年我区计划建设省级美丽乡村村2个,区级美丽乡村村3个。

2023年省级美丽乡村财政补助标准为300万元/村,区级美丽乡村财政补助标准为200万元/村。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相关乡镇(街道)要精心组织,及时召开村组会议,做好项目申报前期宣传动员工作,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落实专人指导申报项目村做好前期科学规划、申报方案编制和竞争立项准备工作。

(二)科学编制方案。相关乡镇(街道)要尊重村民意愿,坚持民议、村定、民管的原则,结合自身地理区位、产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村民实际需要、项目可行性等,通过梳理归类,因地制宜,科学编制美丽乡村项目建设规划,内容力求简洁明了,字数不超过1500字。

(三)加快工作推进。相关乡镇(街道)要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阶段性任务坚持高标准、高质量,确保取得实效。2023年10月9日前将《XX乡(镇)XX村项目申报方案》等相关申报资料一式两份报送区综改办(办公地点:区财政局804室,电话:0818-3109328)审查。



                                                                                                                                                          达州市达川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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