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筑牢共同富裕下困难群众救助兜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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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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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川区全面推进低保扩围增效、提高救助标准等举措,切实筑牢共同富裕下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

  一是推进低保扩围增效。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按照“按户施保”与“按人施保”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纳入低保保障范畴。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812户5350人、农村低保对象23880户40857人,实现“应保尽保”。

  二是大幅提高保障水平。从2022年7月起,大幅上调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来的615元/月上调至685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来的415元/月上调至485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原来的800元/月上调至89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原来的540元/月上调至630元/月。

  三是不断改革创新。推行“资金 物资服务”的救助方式,加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2022年6月,为全区155名失能特困人员、220名半失能特困人员落实照料护理人员,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特困人员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和住院陪护等服务。2021年10月,在全市率先将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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