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城函〔2023〕13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为民、便民、安民,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设施条件和服务功能,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取得积极成效。特别是北京市石景山区、河北省保定市、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滁州市、福建省福州市、山东省青岛市、广东省深圳市、重庆市永川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等城市(区),围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个革命”(“楼道革命”“环境革命”“管理革命”),在着力补齐设施和服务短板、强化项目管理确保质量效果、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共享等方面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部总结其经验做法,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七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