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平滩镇委员会关于印发《平滩镇推行“五融合”工作法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平滩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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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委发〔2023〕30号

各村(社区)党组织,镇级各部门(单位):

    根据达川委办发〔2022〕6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主要领导同意,现将《平滩镇关于推行“五融合”工作法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平滩镇委员会

                           2023年616日    

平滩镇推行五融合工作法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及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调动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在全镇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推行各级人大代表与村(居)民代表“身份融合、阵地融合、活动融合、信息融合、联系融合”工作法(以下简称“五融合”工作法),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当家作主”为价值取向,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有机衔接,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落地生根。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五融合”工作法各方面全过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

2.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听取民意、吸纳民智,把群众意见体现到人大代表工作中去,全方位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3. 坚持依法治理。强化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将基层人大代表履职与村(居)民代表履职有机结合,通过“五融合” 工作法,提升人大代表和村(居)民代表在基层治理中的参与度。

(三)目标任务。推动“五融合”工作法更加完善,使其在基层治理中的地位更为凸显、作用更加突出,进一步推动人大代表和村(居)民代表积极参与本村(社区)的公共事务管理和公益事业服务,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二、工作内容

(一)身份融合。各级人大代表是村(居)民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通过法定程序推选为村(居)民代表,实现人大代表与村(居)民代表的“身份融合”。

(二)阵地融合。将人大代表联络站的活动场所设在村(居)民委员会工作场所内,同时各村社区书记为代表联络站站长,负责代表联络站的全面工作,实现人大代表联络站和村(居)民自治组织活动场所的“阵地融合”。

(三)活动融合。人大代表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人大重点工作,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开展宣传、视察、调研、走访等活动时,邀请部分村(居)民代表参加活动;是本村(社区)村(居)民的人大代表参加村(居)民代表活动,本选区选举产生的非本村(社区)村(居)民的人大代表应邀参加村(居)民代表活动,实现人大代表活动和村(居)民代表活动的“活动融合”。

(四)信息融合。人大代表通过视察、调研、走访、接受群众来访等方式,收集村(居)民代表和群众的意见,整理为人大代表的建议,实现人大代表建议和村(居)民代表建议的“信息融合”。

(五)联系融合。按照“由谁选举、向谁负责”的原则,人大代表参加所在选区联系选民的活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时要全覆盖联系村(居)民代表,村(居)民代表全覆盖联系村(居)民,实现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和村(居)民代表联系群众的“联系融合”。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推行“五融合”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人大主席团主席,镇党委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镇长任副组长,镇党建办、民政办、财政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镇党建办,由庞巍巍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左泉为成员,具体负责“五融合”工作法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指导。各村(社区)参照成立推行“五融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村(居)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建设和“五融合”工作法的具体实施。

(二)规范工作机制。建立“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村(居)委会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各村、社区要制定人大代表建议处理反馈、代表履职监督、人大代表进站活动规则等工作制度,公布工作计划、代表信息、联系方式、活动方案等内容,建立履职登记档案,规范实施“五融合”工作法。镇党委将对各村(社区)推行“五融合”工作法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评重要内容。

(三)强化履职保障。镇党委、镇级各部门(单位)应充分保证本镇、本部门(单位)的人大代表参加履职活动,不得以工作为由阻止人大代表履行职务。

(四)加大宣传引领。镇人大主席团要不断总结完善“五融合”工作法,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镇党建办要加大对“五融合”工作法的宣传,主动追踪报道“五融合”工作法取得的成效。各村(社区)党组织要主动提供素材和信息文稿,依托主流媒体做好宣传报道,为人大代表履职营造浓厚氛围。

附件:1.平滩镇推行“五融合”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五融合”工作法示意图

附件:3.“五融合”工作法视觉识别系统

平委发〔2023〕30号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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