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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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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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提升鼓励农民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综合措施,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政策惠农增收效益,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

二、补贴对象和范围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针对承包方土地流转、身份转变等出现的补贴对象和补贴归属问题严格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川农〔2018〕16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补贴范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的核定,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常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的规定,对抛荒一年以上,次年取消补贴资格,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同时,要加大耕地使用情况的核查力度,切实做到享受补贴农民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面积申报核实时间

各乡(镇)以2022年各补贴户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为基数,组织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和村委会逐村、逐户摸清、核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并据实填写达川区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到户明细表》和《达川区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村汇总表》,4月1日前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里完成对农户补贴面积的申报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出具公示无异议承诺书。佐证资料的收集、农户签字和村级公示并上报乡镇政府,公示结束后,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里点击公示确认,推送至镇级经办人员;4月15日前,乡镇调查核实,经审查核实汇总后进行乡(镇)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里进行公示确认,推送至区级业务部门同时乡(镇、街道)出具公示无异议承诺书。公示无异议承诺书、分村面积汇总表、全乡(镇、街道)面积汇总表纸质档都须经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农业和财政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分别加盖公章后会同面积到户明细表、分村汇总表、全乡(镇)面积汇总表、公示照片电子档于2023年4月17日前报至区农业农村局。

(二)测算补贴标准资金时间

5月5日前,区财政局根据本县资金总额、申报总面积测算补贴标准,并将补贴资金计算到户,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经审核确认推送到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确认后推送到乡镇;乡镇进行镇、村两级资金公示,公示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进行公示确认,同时上报区级部门。公示无异议后,乡(镇)、村两级要写出公示无异议承诺书,村级承诺书需经3—5名社员代表签字、村委会签章后报乡(镇)存档备查;乡(镇)级公示无异议后相关资料报区农业农村局

区财政局根据市上下达的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核实确认的全区补贴面积,测算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每亩补贴标准。

(三)资金兑付时间

513日,区农业农村局对乡镇上报的资金公示情况审核汇总,提交区财政局;5月20日前,区财政局审核报区政府审批后,划拨补贴资金委托代理银行(达州银行)专项账户;5月21日,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及代理银行按照达州市惠民惠农“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操作程序将补贴资金首批发放到户;对因农户姓名、银行账号有误而未能一次性兑付成功的,各乡镇要落实专人及时联系、及时核对、及时录入进行补打,补贴资金原则上在6月底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足额兑现到农户手中。

附件1:达州市达川区XX乡(镇、街道)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到户明细表.docx

附件2:达州市达川区XX乡(镇、街道)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村汇总表.docx

附件3:达州市达川区XX乡(镇、街道)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docx

附件4:达州市达川区XX乡(镇、街道)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到户明细表.docx

附件5:达州市达川区XX乡(镇、街道)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村汇总表.docx

附件6:达州市达川区XX乡(镇、街道)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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