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商办〔2023〕28号
各股室、商贸服务中心、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
经领导同意,现将《2023年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认真履职尽责,抓好贯彻落实,并于2023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分别将半年和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局安办。
达州市达川区商务局
2023年5月25日
达川商办〔2023〕28号
各股室、商贸服务中心、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
经领导同意,现将《2023年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认真履职尽责,抓好贯彻落实,并于2023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分别将半年和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局安办。
达州市达川区商务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