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府发〔2023〕46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部门):
为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达市人大〔2017〕5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原则,以秸秆综合利用为途径,注重政策引导、强化执法监管,全面落实禁烧责任,形成源头有效防治、主体责任明确、运行机制完善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机制。
二、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严禁农作物秸秆焚烧行为,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全面防治大气污染,净化镇村卫生环境,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我镇环境质量与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和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作物收获期间(4月初至6月底,8月中旬至10月底,12月初至次年1月底),在全镇范围内禁烧秸秆和其他杂草,确保不发生因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任何一起大气污染事故、人身安全事故和公私财产损失事故,确保不出现焚烧火点。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大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成立大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 飞
副组长:周明丽 袁俊
成员部门:镇林业站、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环保办公室、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镇综合执法办公室、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各村支两委。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办,由黄平川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组织成立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干部及村小组长为成员的村级工作组,推进本村秸秆禁烧工作。
四、职责分工
1.驻村干部负责对所驻村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负责督促实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及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及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及时处置由秸秆焚烧引起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安排,负责做好情况汇总、信息通报工作。
2.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秸秆田头堆腐还田、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等技术指导。各村党组织书记、主任为秸秆禁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村级工作组负责本村法规政策及秸秆利用、节能环保知识宣传,做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的逐组、逐户落实工作;负责本村秸秆集中堆放点的规划、布点和管理、秸秆禁烧措施在本村的落实和执行,确保本地秸秆“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负责对本村各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日常巡查,在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重点区域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五、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广播、横幅、标语等有效宣传手段,积极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形成浓厚的氛围,提高知晓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工作。各村公开栏张贴禁止焚烧秸秆的宣传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区相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
2.落实禁烧责任。镇与村、村与组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各村要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村规民约,明确要求禁止焚烧秸秆。镇采取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包组,村民小组包户包地块,形成系统的禁烧工作责任体系。
3.抓好防控措施。制定禁烧方案,下发禁烧文件,组建禁烧工作组和防火巡逻队,设立举报电话,构建镇、村、组三级联动禁烧工作网络,严防死守,疏堵结合,坚决制止焚烧秸秆行为。夏、秋两季禁烧关键期间,镇、村相关人员务必坚守岗位,未经上级批准不得离岗、脱岗。要重点守住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栽种前4个时段,抓好主要公路两侧、粮站油库、通讯电力设施等重点区域附近林木保护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4.加大查处力度。开展禁烧督查是确保禁烧取得实效的主要手段,按照部门联合、形成合力,统一执法的要求,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对各村秸秆禁烧情况进行督查。各村成立禁烧巡逻队,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巡逻和检查,发现焚烧现象立即予以制止,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坚决控制第一把火。巡查中,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的措施,对违法焚烧秸秆的农户予以劝导阻止;对屡教不改、阻挠执法、情节严重的,协调执法部门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5.加强应急处置。各村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焚烧秸秆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每村要组织秸秆禁烧专业队(人数不低于10人)负责本辖区内的禁烧管理工作,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镇组织火情应急扑救小分队,协助村做好火情扑救工作。
6.推广综合利用。鼓励发展低茬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重点推广秸秆堆腐还田、覆盖还田、秸秆气化、生产食用菌、生产沼气等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
7.落实考核奖罚。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通报全镇。对于全镇烧第一把火的、中高考期间焚烧秸秆的、卫星遥感检测到的着火点、被媒体曝光的秸秆焚烧事件、上级督察组发现的着火点一律进行加倍处罚,镇政府将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