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明月江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2023年明月江街道安全生产工作 要点》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明月江街道
发布日期:202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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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办发〔2023133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及企业:

为切实做好明月江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2023年明月江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明月江街道办事处

                                 2023522


2023年明月江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开局起步之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区第三届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持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做好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明月江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切实做到深研细悟融会贯通。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对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等纳入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至少组织1次集体学习;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党工委、办事处及应急办牵头,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工贸、消防、城镇燃气、建筑施工、自建房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突出重点、聚焦关键,集中力量防范化解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风险,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守牢安全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党工委、办事处和安办及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如履薄冰的紧迫感,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增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意识,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首要位置,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要求落到实处。(党工委、办事处和安办及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1.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薄弱环节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动火、吊装、临时用电、维修检修、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督促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及时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推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定期和不定期带队检查、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推动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各地严格落实《达州市达川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大安全生产约束性指标在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把安全生产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各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研究1次、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对安全监管职责尚不明确的行业领域,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定,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及时明确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确定牵头的监督管理部门,严防责任悬空。(党工委、办事处和安办及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推动应急管理部门落实安全综合监管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安办“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的职能作用。要运用好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考评问效、“两书两函”、挂牌督办、提级调查、警示约谈等手段,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开展工作调度,督促指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工作落地。(党工委、办事处和安办及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1.加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推动企业及相关部门加快整治重大安全隐患。按照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迎大运 f 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相关要求开展排查整治,确保明月江街道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市、区实施意见,聚焦责任落实、督查检查、源头治理、监管执法等方面持续发力,打好安全监管“组合拳”,推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探索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积极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工贸、水电站、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实行闭环管理、动态清零。(安全监管职责由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强化消防安全整治。统筹“抓大防小”,重点整治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推动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完善消防安保机制,做好重大活动、重点时段消防安保工作。(村、社区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强化燃气安全整治。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4.强化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深化重大隐患整改“清零”行动,强化动火、动电、吊装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安全监管,开展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等专项行动,督促水电企业认真落实首席安全官、安全员制度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办、相关企业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加强安全督查和考核问效

1.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针对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和全国两会、成都大运会等重要时段,坚持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等方式,对风险系数高、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区域开展明察暗访和驻点督导。积极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严格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跟踪督办,对整改不及时等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严格按照中、省、市、区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要求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明察暗访,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减轻基层负担。合理安排各类涉企检查,不得简单化、一刀切,不得干扰、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评机制,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作为考评工作重点,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专项重要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扬奖励,激发各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党工委、办事处及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实际,进一步简化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各类应急预案之间有效衔接。(办事处、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4.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创新“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宣传月”,“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形式,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加大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党工委、办事处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5.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监管业务能力培训。督促企业加强包括临时用工、劳务派遣人员在内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危机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开展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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