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
现将《石梯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
石梯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意见》《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四川省构建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实施意见》《四川省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和《达川区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是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的有效举措。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全部纳入监测帮扶,进一步强化精准施策,实事求是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整村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建立工作体系
构建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做到“快速发现、及时认定、精准帮扶、稳定退出”,确保各个环节闭环管理、规范运行。一要建立网格管理机制,明确镇、村网格体系人员力量,压实各级网格管理责任。二要健全风险发现机制,优化完善区级部门推送风险线索处理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各村(社区)发放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引导农户自主申报。三要健全快速识别机制,进一步优化认定工作流程。四要健全风险消除机制,规范风险消除条件和程序,确保隐患消除风险。五要建立工作奖惩机制,明确网格管理、风险线索推送核实、识别认定、精准帮扶、风险消除等方面的考评方式、内容及奖惩措施。
三、排查对象及内容
(一)排查除监测人口以外的所有农村人口,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对除监测人口以外的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面排查,按照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7500元),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按程序开展新增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工作,确保应纳尽纳。到户排查重点:一看收支。核算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否低于监测收入标准,或家庭人均纯收入虽然高于监测收入标准,但因突发事件等各类因素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依靠自身力量难以摆脱困境,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二看教育。家庭经济困难造成适龄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因自付学杂费、住宿费过高,家庭经济困难等造成本专科、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阶段学生失学辍学;三看医疗。家庭经济困难看不起病或因自付费用较高,家庭无力负担,造成家庭生产生活困难;四看住房。无住房或唯一住房是否是危房,且自身无能力改造或修建;五看饮水。看水量、水质、取水方便程度、保障率是否符合要求,饮水安全受到严重影响且自身无能力改造;六看灾害事故。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意外事故等是否造成家庭劳动力死亡(残疾) 或家庭财产损失严重;七看产业。产业失败、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造成家庭生产生活困难;八看就业。是否因残、因缺劳动力或家庭劳动力就业不稳、失业家庭无收入来源,造成家庭生产生活困难。重点关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行政村。同时,以村 (社区)为单位因地制宜做好气象、地质、水旱等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预警,及时制定防范预案,落实帮扶举措提前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一看家庭情况。重点关注家庭收入是否稳定超过监测收入标准、“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识别认定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二看风险消除。识别认定时返贫致贫风险点是否已经稳定消除(对整户无劳动能力、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监测对象暂不消除风险);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并及时给予针对性帮扶。
(三)排查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消除风险监测人口帮扶措施情况进行排查,确保应扶尽扶。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一看措施制定。排查帮扶措施是否制定,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二看开发式帮扶措施。排查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对象是否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对弱劳力半劳力是否创造条件探索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三看帮扶措施落实。排查帮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是否及时落实帮扶,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对象是否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四看系统措施标识。有劳动能力、有意愿且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监测对象,经乡村两级确认后,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家系统)中是否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
(四)排查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情况。针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进行全面筛查,对“整户无劳动能力、主要或只能通过社会综合保障政策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包括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整户无劳动能力且享受全额或最高档次农村低保补助标准的监测对象”,由乡、村两级进行认定并在国家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五)排查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对监测对象的基础信息数据进行核实核准,确保数据精准。一是信息完整性。重点核准监测对象信息是否全面,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是否缺失。二是信息准确性。重点核查监测对象数据信息是否准确,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是否录入准确。
四、排查步骤
(一)全面部署培训。镇政府制定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部署会议,对集中排查工作内容、方法、时间、工作要求等进行培训。
(二)构建网格体系。建立镇、村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网格管理体系,明确网格长、监管员、监测员、网格员,将名单上报至镇乡村振兴办。
(三)风险推送筛查。镇乡村振兴办将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区公安分局、市交警直属二大队、区信访局、区妇联、团区委、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筛查梳理的风险线索名册统一反馈至村(社区),由村(社区)组织入户。
(四)排查力量组织。村级网格长(村党支部书记)召集监测员、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监测联系人等力量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完成全面排查。
(五)开展核查工作。一是5类重点对象必须入户核查。5类重点对象:监测对象;2023年新识别和申请农村低保的农户;省级推送存在因病、因残风险农户;区级部门推送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乡村两级确定需要入户核查的其他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9000元以下的脱贫户)。二是除5类重点对象以外的农村人口,可以通过村级研判、入户核查、电话了解、微信、联系等方式开展排查工作。三是对监测对象核查,重点核查监测对象风险稳定消除情况和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同时核实核准国家系统信息。
(六)识别新增监测对象和监测对象风险消除。集中排查期间,按照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7500元),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参照优化后的识别认定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通过政策帮扶、家庭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确定为“风险消除”。收入支出计算起止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七)信息采集录入。镇乡村振兴办负责完成新识别监测对象基础信息、返(致)贫风险、收入情况、帮扶措施、监测联系人等信息的采集录入;监测对象信息数据的更新完善;标识“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监测对象的风险回退标注;补充完善防返贫监测模块数据信息等工作;完成全国防止返贫监测系统数据清洗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5月10日前,完成镇级方案制定和培训、网格体系建立。镇乡村振兴办制定排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各村(社区)分级确定网格体系人员及监测联系人名单,报送(附件2)至镇乡村振兴办。
(二)5月22日前,完成入户排查。集中力量完成所有排查内容并实事求是填写入户核查表,即附件3《监测对象入户排查表》、附件4《重点对象入户核查表》。5类重点对象排查表要求农户签字认可,同时排查人员要签字;除5类重点对象以外的农村人口可通过村级研判、电话了解、微信联系等方式进行排查。
(三)5月25日前,完成村级入户核查研判。村级网格长组织人员对入户排查出的风险线索开展核查研判,根据入户核查情况召集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村“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员等进行综合研判,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建立风险线索核实台账并备注原因,及时向农户说明;对符合条件拟纳入监测对象,由村级监测员牵头,填写附件5《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组织农户填写《监测对象申请及承诺授权查询书》,对达到风险消除条件的监测对象填写附件6《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核查表》,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和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名单上报至镇乡村振兴办开展信息比对。同时将拟纳入监测对象录入省平台,完成风险研判和入户核查模块的录入。
(四)5月30日前,完成村级评议公示。村级网格长召集村民代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村“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员等,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扩大会议等方式,对拟纳入监测对象、拟落实帮扶措施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级公示栏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5天 )。对拟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一并进行评议公示。
(五)6月2日前,完成镇级复核上报。镇级监测员组织人员对村级上报的拟纳入监测对象资料进行复核,重点审核基本信息真实性、风险类型准确性、帮扶措施针对性、村级公示结果,确定监测联系人,经报镇级监管员、镇级网格长同意后上报至区乡村振兴局。
(六)6月10日前,完成系统数据。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录入、更新、完善、数据清洗等工作。
(七)6月15日前,完成排查总结。各村(社区)将附件7《入户核查重点对象名单汇总表》、附件8《2023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集中排查工作总结》上报镇乡村振兴办。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村(社区)、镇级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部署,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统筹整合村支两委、驻村干部、帮扶干部等各方力量,责任落实到人,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进一步提升监测对象数据质量,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优化工作方式。各村(社区)、镇级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将监测对象申报“明白纸”要发放至所有农户,帮扶政策“明白纸”发放至所有监测对象,充分用好“12317”平台、区、乡防返贫监测专线,畅通群众申报渠道,第一时间核查核实风险线索。充分发挥网格管理机制作用,做到快速识别响应,有效防控返贫致贫。
(三)加强指导督查。各村(社区)紧扣时间节点,有序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提升工作实效。镇乡村振兴办将适时进行调度指导,镇纪委牵头组织力量进行暗访督查,并将集中排查工作成效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四)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突出问题导向,结合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坚决整改到位。集中排查工作过程中,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防止发生负面舆情,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