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结果的公告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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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第7号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确保法制统一、政令畅通。根据《达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达州市达川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的通知》(〔2020〕106号)的要求,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以区政府(含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达州市达川区第二届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继续有效24件(见附件1),拟修订3件(见附件2),宣布失效7件(见附件3),废止5件(见附件4),社会公众可登陆“达川区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查阅区政府(含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情况。

二、区政府(含区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未纳入本公告拟修订和继续有效目录的,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已纳入本公告拟修订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责任部门(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修订工作;未按要求完成修订工作的,不得再将其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1.区政府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2.区政府拟修订规范性文件目录

3.区政府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4.区政府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0日


附件1区政府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附件2区政府拟修订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附件3区政府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附件4区政府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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