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府发〔2023〕65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根据达川安委《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川安委〔2023〕5号)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将《罐子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罐子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5日
达川区罐子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及省、市、区安委会2023年重点工作有关要求,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地落实,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市、区实施意见,聚焦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落实,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聚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认真排查和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镇上下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清醒认识当前重大事故隐患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醒状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全力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从源头杜绝各类重大事故发生。
三、专项整治
立足本地实际,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镇应急办要督促指导抓好专项行动。
(一)非煤矿山领域。持续加强对盗采资源、超能力生产、超层越界、采掘接续紧张、不按设计施工、现场与设施不符等重大隐患整治力度。对非煤矿山逐一检查,严厉打击“六假六超三瞒三不”等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采取停产整顿、公开曝光、关闭退出、行刑衔接等方式,从严从重处罚,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加强汛期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遇特殊极端天气,及时撤离作业人员。
(二)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组织力量对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开展专项检查,大力整治零售网点“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等突出隐患问题,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从严处罚,直至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三)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要聚焦“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超员超载、非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事故多发、易发路段隐患排查,紧盯桥梁、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完善警示提示和安全防范设施,要强化电瓶车、摩托车、三轮车安全管理,严管严查电瓶车载人、摩托车和三轮车拉客等突出违法行为。要加强各村道路安全管控,组织动员相关人员,及时劝导纠正农村车辆超员、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行为。
(四)建筑施工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重点检查管理人员到岗履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禁恶劣天气违规强行施工,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严管施工用电、高空作业,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和闭环销号,有效防范事故多发易发。加大对工程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以包代管、无资质施工、盲目抢工期,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为安全生产提供坚实保障。
(五)消防领域。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针对场镇、仓库厂房、易燃易爆单位等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围绕损坏消防设施设备、违规用火用电、违章电焊气焊、电瓶车违规入室充电等,迅速对全镇范围内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
(六)全镇燃气领域。全面排查燃气(燃气具)经营者、燃气用户安全隐患,重点关注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老旧住宅、农贸市场和医院等,切实消除燃气管道占压、擅自改造、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等隐患,加快推进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强化全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七)工贸领域。深化重大隐患整改“清零”行动,持续加大对辖区石材加工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聚焦动火、临时用电、吊装、检维修等事故易发环节,扎实开展工贸行业高风险领域安全“体检”,坚决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狠抓“关键少数”,持续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
(八)校园安全领域。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针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礼堂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校园施工现场、学校老旧房屋等重点部位,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大检查;覆盖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校舍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的安全检查工作。
(九)农业农村领域。持续开展农业生产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农业机械田间生产、拖拉机运输作业、农村沼气使用、沼气池及畜禽粪污贮存池清掏等环节安全隐患。加强农业机械安全源头管理,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农机合作社清单制管理,开展拖拉机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农村沼气、畜禽养殖粪污贮存池安全风险集中治理,重点排查出料、清池、盖板、用气,沼气工程发酵、储气、避雷、阻火、消防设施设备等易发事故关键环节的安全隐患,严密防范畜禽粪污贮存池、农村沼气池等有限空间中毒事故发生。
同时,其他行业领域企业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做到不留安全监管死角和盲区,坚决遏制各类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势头。
四、重点工作
重点做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镇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镇应急办监管责任落实和村(社区)责任落实四个专项任务。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任务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突出抓好以下7项工作:
1.组织开展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制定企业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汲取全国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运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岗位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清单;要按照“行业共性企业个性信息化管理”原则,根据企业、岗位自身可能存在的特殊风险、特殊隐患、特殊问题和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制定个性清单,真正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各层级、各环节、各工序。
3.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立首席安全官、安全员,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要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4.建立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建立本企业安全管理考核、奖惩、监督以及内部举报奖励等相关机制,责任落实情况应当与本企业安全生产奖惩措施挂钩;对于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应当予以奖励;对于弄虚作假、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或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等超出责任制考核标准要求的,给予严惩。
5.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违规动火作业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深刻汲取全国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的事故教训;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严禁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强化动火风险分析、依规检测检验、清理作业现场、检查应急装备和救援器材,确保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及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6.组织对分包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分包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分包外包外租不得代替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7.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并组织健全完善本企业应急救援预案,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是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镇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专项任务
镇党委政府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突出抓好以下3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发展理念具体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区实施意见,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要迅速研究制定本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政府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要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解读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帮助指导企业扎实开展自查自改。
3.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通过大喇叭,或场镇、村(社区)安全生产专栏等形式,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有奖举报公告牌、有奖举报“吹哨人”、举报人保护等制度,推广运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微信小程序以及安全隐患随手拍等实用易用举报平台,简化奖金发放流程,加快举报核查办理,对举报核查属实的依规重奖快奖。
(三)镇应急办监管责任落实专项任务
镇应急办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落实好综合监管责任,要充分运用“两书两函”、“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巡查考核”等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突出抓好以下3项工作:
1.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标准。要对全镇重点行业领域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标准进行梳理,对于已有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事故教训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管理规定等,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在专项行动方案中明确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事项。要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灵活工作方式,综合采取上门服务、集中辅导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解读活动,促使企业尽快熟知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整治重点。
2.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必须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公开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地方和单位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3.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要建立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每月向区安办报送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综合运用“两书两函”、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巡查考核等手段,切实发挥“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职能作用,要把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2023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地方,一律不得评为“优秀”。
(四)村(社区)责任落实专项任务
各村(社区)要大力发扬斗争精神抓好安全整治排查,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迅速制定本村(社区)专项行动方案。立足全镇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本村(社区)专项行动方案。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要具有可操作性。
2.开展专项整治专题培训。各村(社区)集中对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自身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坚决守牢项目安全红线。各村(社区)要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安全门槛。要认真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坚决防止项目建设存在安全隐患,真正实现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五、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4个阶段进行,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5月15日前)。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汇编各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相关文件资料,细化明确重点检查事项,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利用微信、大喇叭、短信、媒体集中报道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到各行业领域各企事业单位。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6月25日前)。将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相结合,各有关部门指导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辨识,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做好问题隐患闭环管理;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指导,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宣传解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整治重点。
(三)部门精准执法与督导检查(6月26日至11月)。各有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结合全区安全生产“迎大运 f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在成都大运会期间,镇应急办会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同步开展明察暗访,做到统筹联动。
(四)总结提高(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深入分析问题隐患原因,深层次查找问题症结所在,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统筹。各村(社区)要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职责使命,坚决守住安全底线。高度重视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牢牢结合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科学合理制定细化落实方案,精准到具体隐患。要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充分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座谈交流、视频汇报、受理举报等方式,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服务,提高督导检查质效,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等行为,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压实安全责任,强化监督执法。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充分利用“两书两函”工作制度,层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部门管理责任、综合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把整治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要切实加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期间监管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报送镇应急办,镇应急办将相关情况收集汇总后上报区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