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堰府发〔2023〕67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企事业单位:
为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达市人常〔2027〕55号)、《达州市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达防“三大战役”办〔2022〕6号)、《达州市达川区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达川污防“三大战役”办发〔2022〕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管控”原则,以加快综合利用为途径,注重政策引导、强化执法监管,全面落实禁烧责任,形成源头有效防治、主体责任明确、运行机制完善的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机制。
二、明确监管时段
全时段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并需特别加强重点时段(小春收获时段:4月初至6月底;大春收获时段:7月下旬至10月底;冬季重污染天气时段:12月初至次年2月中旬)秸秆禁烧管控。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了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分管领导任组长,环保所、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村社区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了各驻村领导、驻村第一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书记为直接责任人、村干部包片、组干部包户的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
(二)强化宣传督导,提升广大村民的环保意识
1.及时召开乡村社各级干部会,安排部署农作物禁工作会议
针对村民有习惯焚烧农作物秸秆这一实际,镇党委、政府不等不靠,立足一个“早”字,已经召开了由全体镇干部、各村(社区)干部参加的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要求各级认真召开农作物秸秆禁烧会议,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要求,使这项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2.层层落实工作人员,压紧压实责任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层层压实农作物秸秆焚烧工作责任,确保农作物禁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不留盲区死角,不留空档。
3.强化巡查管控,确保农作物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为确保秋收期间不烧一把火,不冒一股烟,镇政府抽调镇直单位、机关干部百余人组建秸秆禁烧工作队下乡驻村、包村、包组、包区域,定岗划责全天候值守、不间断巡逻。
4、依法查处秸秆焚烧等违法行为。
对违规焚烧秸秆,被各级督查到的,要协同派出所等部门对当事人进行训诫,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和反复性的工作,各级各单位,务必以主人翁的姿态,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广泛宣传,自觉落实,才能为建设美丽幸福大堰添砖加瓦,贡献自己的一点力量。
附件:达川区大堰镇秸秆禁烧巡逻组名单
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7日
达川区大堰镇秸秆禁烧巡逻组名单
组长:李松副镇长、环保所长
成员:程小云环保所成员
王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顾永波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成员
李洲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成员
程伦军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成员
邓世成环保所成员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