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府发〔2023〕38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部门):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四川省人民 政 府 关 于 做 好 第 五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工 作 的 通 知 》( 川 府 发〔2022〕 36号)、 《达州市 人民政府 关于组织 开展第五 次全国经济普 查工作的 通知》(达 市府发〔 2023〕2号 )和《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组织 开展第五 次全国经济普 查工作的 通知》(达川府发〔 2023〕3号)精神及 工作部署,结合大树镇实际,现就组织开展大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后开展的首次大型普查。此次普查将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大树镇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大树镇推动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通过本次普查工作,摸清大树镇经济社会发展“家底”,为建 设中国 式现代 化的大树镇,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明确普查对象、内容和时序安排
(一)普查对象。普查的对象是在大树镇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 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 、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公共 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二)普查内容。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 、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三)普查时序安排。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 23年年度资料。普查分三个 阶段实施:普查准备阶段(2023年底 前),组建普查机构,落实人员、经费 、措施和责任,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开展投入产出电子台账记账、单位清查、综合试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两员”选聘 培训、宣传动员等工作,做好数据处理能力建设和物资保障等工作;普查登记及数据处理阶段(2024年底前),开展普查数据登记、数据审核验收、数据质量抽查、数据评估发布和总结表彰等工作;普查资料开发阶段(2026年底前),开展普查年度国民经济核算、分析研究、资料汇编等工作。
三、切实加强普查工作组织领导
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 部门分工协作、地方 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的原则,统筹协 调,优化方式,突出 重点,创新手段,扎实做好经济普查工作。成立大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大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统计办,负责普查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做好普查实施方案制定、业务培训、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评估、数据成果发布、资料开发应用等工作,建立工作会商、数据资源共享、数据审核评估、重大问题反馈机制,服务和指导行业部门抓经济发展、抓普 查质量,查全、查准 、查实普查对象和经济总量,实现“应统尽统”。
镇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要立足职能、各负其责。涉及普查经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财务支出方面的事项,由镇财政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数据处理能力建设方面的事项,由统计办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党建办、统计办负责和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统计办负责和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综合办负责和协调;涉及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名录方面的事项,由民政办负责和协调;涉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方面的事项,由统计办负责和协调;涉及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事项,由综治办协调;统计办负责落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部署的相关普查任务。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认真组织配合普查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经济发展和普查责任体系、考核体系 ,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政策激励,提高普查工作质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镇级各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的要求,研究解决本行业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强化跟踪督促指导、重大问题落实反馈。切实担负起部门行政资料整顿、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单位清查核实、督促普查对象如实登记、指导普查对象数据填报等工作责任和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加强对本行业普查对象的宣传,积极引导普查对象依法如实申报各类统计指标数据,坚决防止因调查单位漏报、瞒报,导致不能客观真实反映行业实际发展情况。银行、证券 、保险 等部门和单位及有关方面,要按照普查方案统一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的普查工作。石油、电力、通信、烟草等国有企业要及时、准确提供本系统企业法人单位和分支机构情况,配合做好各项普查工作。
四、严格落实普查工作相关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镇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 人员, 对在 普查中 所知 悉的国 家秘 密和普 查对 象的商 业秘密、个人信息 ,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 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对 外发 布普查 数据 。对在 普查 工作中 的违 纪违法 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镇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配合国家和省级统计督察,适时开展普查工作和数据质量巡查、核查、抽查和统计执法检查。
(三)强化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线上线下各类宣传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内容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注重成果应用。充分开发和应用普查资料,创新开发机制、拓展应用领域、搭建应用平台,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经济社会地理信息系统,做好普查报告,专题分析、课题研究等工作,充分发挥普查成果在党政科学决策、部门行政管理、发展规划编制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附件:大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7日
附件:
大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
人员名单
组 长:潘 飞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周明丽 副镇长
成 员:李俊良 党政综合办负责人
蔡兴海 党建办负责人
王吉胜 应急办负责人
何 景 综治信访维稳办负责人
蒋 华 民政办负责人
黄平川 环保所负责人
唐纯永 五治办负责人
陈 娅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吴名高 文广办负责人
周云令 统计办负责人
潘 建 财政所所长
段述江 自然资源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统计办,由周明丽兼任办公室主任,周云令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