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府发〔2023〕64号
各村(社区)委员会、镇属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3年“五一”期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道路隐患排查
从即日起,各村(社区)要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路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临水临崖、施工路段公路标志标线和事故多发路段,以及通行客运班车的农村公路隐患、施工路段,并将排查出的隐患路段书面上报镇交管办。三个社区要着力加强对场镇安全监管,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进行节日值守和疏导,严防发生道路交通拥堵事件及交通事故。
二、进一步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
各村(社区)委员会要协同上级联合执法工作队对各运输企业、个体驾驶人进行一次大清查,重点排查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运输车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驾驶人是否具备驾驶资格;景市汽车站要对客运车辆是否存在“四违”行为(违反夜间禁行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严重交通违法、违反动态监管制度)进行排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运输车辆及时上报镇交管办。同时以营运客车、农村面包车等为重点深入开展排查,督促按期参加检验,对逾期未检的,要下发整改通知,责令停运。
三、进一步明确属地管理原则
按照交通安全“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要组织力量,全面清理辖区内各类机动车辆、车主(运输企业)、驾驶人员及道路基本情况,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奠定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健全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工作制度,确保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日常巡查、安全隐患和劝导管理等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四、进一步强化道路劝导管理
“五一”小长假期间,各村(社区)要发挥好农村“两站两员”的作用,在场镇主要路口或道路交叉路口开展劝导,加大对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和提示力度,教育广大群众不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车辆;不乘坐货车出行、接送学生;不租“黑包车”、不坐超员车;提示骑摩托车要佩戴头盔、乘坐客车要系安全带等,着力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五、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五一”小长假期间,各村(社区)要在主要路口(段)悬挂宣传标语,利用农村逢场天宣传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群众不乘坐超员车、非客运车辆,不酒后驾车。同时,还要借助电视、农村“大喇叭”等媒介和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方式,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