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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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府发〔2023〕60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农事、林事等生产性用火及群众进山旅游踏青等非生产性用火活动将大量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责任

  节日期间,各村书记要分片包点坐镇指挥,切实把森林防灭火当作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真正把责任制落到山头、人头,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

  二、广泛宣传教育,引导群防群控

  各村要充分运用书写标语、发放防火传单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和知识,营造防火氛围、文明踏青,不断提高群众防火意识。

  三、强化源头管理,杜绝火灾隐患

  各村要常态组织村组干部、护林员,对林区内寺庙以及旅游区、风景点、野炊点等地段进行重点设防,严格实行生产性用火审批报备制度,严格控制野炊等行为,杜绝火灾隐患。大力开展山田林缘边界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主动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火灾的发生。

  四、完善应急预案,科学实施扑救

  各村要及时修订和完善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办法,做到“思想早发动,形势早分析,工作早部署,装备早准备,人员早到位,处置办法早落实”。及时调整充实扑火队伍,节日期间扑火队要保持通信畅通、随时待命。抓好各项防火设施的检查、维修和充实。在组织火灾扑救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科学扑救”的原则,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落实值班值守,严守规矩底线

  节日期间,各村要坚持24小时值班,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5:30向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报告,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值班电话:3465031。要严格报告制度,对有火不报、大火小报等行为造成工作被动的,要对有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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