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堡府发〔2023〕57号
为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促进社会稳定,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成立了堡子镇场镇供水应急防范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场镇供水应急系统的组织、指挥、协调、管理。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源梓
副组长:罗力浩
成员:徐瑕、陈勇、何才伦、杜鹏举、潘江华、杨成
肖铨、唐勇、郭家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堡子供水站,由周芹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应急期间的信息收集、汇总和按程序报告、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和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等工作。
二.预测预警
应急办公室随时掌握收集镇供水水质、水源、管网等动态信息,实行24小时监控,遇有影响危及场镇安全供水的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三.响应和处置
对发生的一般性影响、危及场镇供水的事件,领导小组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果断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减少财产和社会损失,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
一旦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事件,严重影响场镇安全供水,应急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镇党委、政府,以便党委、政府立即启动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应事项的应急预案。
(一)供水水质防范应急预案
1.供水水质防范范围:水源取水、生产厂区、堡子社区、高坪社区、各村(供区)。
2.供水水质防范的措施:
(1)每天对水源水质以及沉淀水、滤后水、出厂水进行常规分析,浊度每半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向水质防范领导小组汇报。
(2)水质发生变化,对源水以及沉淀水、滤后水、出厂水进行检测,每隔30分钟检测一次,同时向供水水质防范领导小组和镇应急防范领导小组汇报。
(3)如果水源污染影响供水,将采取以下步骤处理:
①.取水点水源的水质影响供水,将立即采取其它措施。
②.根据检测的水源水质数据,如能进行预处理的,会同环保、卫生等专业部门研究,在水源处或反应池或沉淀池进行预处理,投加适当的缓冲剂(无烟煤、活性炭以及氧化剂等)。
③.根据检测的水源水质数据,如预处理解决不了问题,经党委、政府同意后,采取必要的停水措施,排放反应池、沉淀池、滤池以及清水库不合格的自来水。
3.发现水质变化,领导小组成员24小时值班,随时掌握情况,保持信息畅通。总值班电话:3601865。
(二)管网抢修应急预案
1.供水管网抢修范围:提水管网、供水管网。
2.供水管网抢修设备:
抽水泵、电动机组,足够的应急管道配件、器材,并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供水管网抢修时限:Φ50以下管道白天10小时以内,夜晚20小时以内;Φ50以上Φ110以下管道36小时以内。
4.由供水站组织人员抢修。
四.监督管理
从实战角度出发,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场镇供水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应急事件重要情况的;
(二)未依照规定完成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应急物资的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三)在应急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四)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五)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五.附则
1.本预案由镇政府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镇应急防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达州市达川区堡子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