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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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统办财务字〔2023〕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各司级行政单位、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系统谋划和重要决策,是健全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的重要顶层设计。为切实做好统计部门学习贯彻《意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意见》重大意义

  财会监督是依法依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的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对进一步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中央政令畅通、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等具有重要意义。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意见》的学习贯彻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务求实效。一要把《意见》列入各级党组会议重要学习议题和“三会一课”等学习内容,通过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其重大意义和工作要求。各调查总队要组织好所属市县级调查队的学习贯彻工作。二要将《意见》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同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审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贯通学习。三要组织各级财务部门和财务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把《意见》的总体要求学深、吃透,为贯彻落实《意见》打好坚实基础。

  二、认真学习,全面把握《意见》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深入领会《意见》的核心要义和总体要求,准确把握财会监督工作的时代要求、职能定位、体系机制、重点任务等。通过学习,一要明确财会监督内涵,深刻领会新时代财会监督是财政监督、财务监督和会计监督的有机融合和凝练升华,是涵盖财政、财务、会计监督在内的全覆盖的监督行为。二要明确财会监督定位,深刻领会财会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重要基础性、支撑性作用。三要明确财会监督原则,深刻领会财会监督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依法监督、强化法治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分类精准施策,坚持协同联动、加强贯通协调等重要原则。四要明确财会监督体系,深刻领会财会监督必须构建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完整体系。五要明确财会监督贯通机制,深刻领会财会监督必须构建监督主体间横向协同、中央与地方纵向联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六要明确财会监督重点任务,深刻领会财会监督必须加大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力度。

  三、多措并举,切实抓好《意见》贯彻落实

  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同配合,并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方案或措施。二要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财会监督队伍和能力建设,配备与财会监督职能任务相匹配的人员力量,加强财务人员教育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三要加强制度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建立涵盖预算管理、预算执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绩效管理、内控管理等在内的财会监督制度体系。四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财务联网直报平台、财务一体化系统,统筹运用各类财务数据资源,实现财会风险识别预警。

  请各省级统计局、调查总队将组织学习贯彻情况于324日前分别报送至财务司系统财务一处、系统财务二处工作邮箱(cwsxt1@stats.gov.cn598814572@qq.com)。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

  20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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