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梯镇人民政府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来源:达川区石梯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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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一)工作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指导和规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将危害程度降到最低。

  2.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对各类各环节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要建立、完善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应急办、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石梯中小学及幼儿园、石梯派出所、卫生院、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市场监督管理所按照本预案规定和职责分工,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反应及时、运转高效。对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反应,准确决策,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开展应急工作。

  (三)工作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二、机构设置

  1.应急指挥小组

  组    长:郭晋宏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    明           武装部长、副镇长

  成    员:李小娟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赵   锐            党政办公室主任

                 王    旭            派出所所长

                 李    嵩            应急办主任

              周治呈           卫生院院长

                 许正龙            中心学校校长

                 李思胜            中小心学校校长

                 尹国任            五四区域中心校校长

                 夏礼明            银铁区域中心校校长

                 温述军            福寿小学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食安办,办公室主任由李嵩同志兼任。

  2.应急指挥小组主要职责

  (1)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预案;

  (2)统一协调各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指挥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4)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3.各部门职责

  (1)派出所: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事发地的监控工作。

  (2)卫生院: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医疗救治和技术支持。

  (3)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流通、经营领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监督检查和抽样查封,以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

  (4)镇人民政府:根据本预案研究制定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根据政府的部署及时启动辖区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和群众落实食品安全预防措施;负责本辖区一般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协助和配合区相关部门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镇应急指挥小组的各项部署,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检查督办各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

  (3)负责辖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4)研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5)根据处理食品安全事故需要,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6)向镇政府应急指挥小组及其相关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7)完成应急指挥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预警和预警机制

  (一)建立监测系统

  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卫生部门联合发布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

  (二)预警机制与支持

  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系统,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装、运输、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对食品安全事故风险及时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三)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应急处理指挥小组办公室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向当地政府、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

  2.应急指挥部小组办公室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和政府相关部门;

  (2)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

  (3)学校;

  (4)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5)消费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有关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报告;经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确认后,及时向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是可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四、应急查处、救援状态的级别和启动

  (一)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的级别

  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和查处救援工作状态分三级:

  一级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主要涉及特别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需要对辖区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源头以及流通渠道进行全面监控。一次食物中毒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一人以上事故;或引起中毒的食品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不断增加,以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发生重大影响的其它食品安全事故。

  二级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主要涉及辖区重大、突发食品安全问题,需对全区已经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源头以及流通渠道进行重点监控。一次食物中毒超过30人或发生一般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但引起中毒的食品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不断增加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级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主要涉及我区发生的区域性、临时性食品安全问题,需对部分区域进行监控。发生食物中毒,一次达10-15人,陆续发生在30人以内、无死亡病例报告或发生在学校内、内区性及有关重要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启动

  1.发生危害性和蔓延性较强的一般突发事件或者重大突发事件,进入二、三级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发生了特大突发事件,进入一级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立即启动应急查处和救援预案。

  3.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启动应急查处和救援预案。

  五、善后处置

  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镇上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技术平台,由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和通报等工作。

  (二)人员保障: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各职能部门应当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所需的医务、公安、交通,通讯,检验,安抚等人员保障。

  (三)物质保障:镇社会事务办应当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

  七、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一)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接到突发事件报告时,值班人员应详细询问事故发生的情况,同时要求当事人保护好现场;并认真填写报告时间、报告人、联系电话,同时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三)领导小组确认必须启动应急程序的,应立即派出应急小分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处理。同时应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争取配合和支持。

  八、本预案由镇食安办负责解释,每年组织修订一次。


  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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