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明办发〔2023〕96号
各村(居)委会,街道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和区城乡环境治理办《关于开展“五清”、“五乱”、“七进”、“五治”环境大整治的通知》的要求,根据达川区召开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进会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办实际,街道党工委、街道办决定成立督查组落实干部责任,积极引导城乡居民摒弃陋习,养成文明习惯,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把明月江建设成为清洁、整齐、环境优美的场镇,确保我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治”工作顺利推进。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精神,突出区委工作主题,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宗旨,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评价体系标准,科学规划,统一组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加快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促进全办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
二、总体要求
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治”活动,抓好规范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规范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规范城乡街巷摊点摆设,规范城乡车辆停放,规范建筑工地管理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果,改善乡村形象,清扫保洁范围覆盖乡村主干道公共区域、设施设备全面到位、日常管理全面加强,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建设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达到城乡环境“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形成城乡容貌整洁、人居环境改善、城乡管理有序、城乡品质提升、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不断提高,营造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
三、实施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部门组织、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以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以巩固城市“七进”“双三包责任制”为依托,强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五治”工作,全面提高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水平。达到城乡环境“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实现城乡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风貌协调、家庭美化、市容整洁、民风文明的新风尚,城乡人居环境和容貌秩序明显改观。工作任务重点治理城乡环境“五治”工作,彻底整治明月江、小河沟、各村主干道的“脏、乱、差”。
(二)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实现城乡环境综合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建设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
五、严格检查问责
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专项督察与常规检查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主动督察与受理投诉举报相结合、新闻媒体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具体采取实地走访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跟踪督办、召开座谈会、暗访、照相、录像等多种方式进行。街道党工委、街道办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治”工程纳入对各村(社区)、各部门的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凡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治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将严格按照《达州市达川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问责。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明月江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