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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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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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办发〔2023〕1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2023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31日


2023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深化主动公开,有力回应群众关切,推动平台管理数字化,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能力提升的功能,助力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积极深化主动公开

  (一)扎实推进“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战略部署信息公开。聚焦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及时公开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改革等信息,及时发布扩大内需提振消费需求、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强要素保障、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高水平开放合作等方面政策及实施情况,积极释放政策信号。

  (二)扎实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强省建设信息公开。围绕教育优先发展建设教育强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加快产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等方面,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主动公开相关政策并展示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信息。聚力打造创新人才集聚高地,及时公开人才服务管理政策措施。大力推进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监管,以及教育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等方面信息公开。

  (三)扎实推进民生保障信息公开。围绕城乡居民就业增收,深入推进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支持政策公开。围绕健康四川行动深入实施,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健康科普等信息发布。加大空气质量、饮用水源地水质等生态环保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一老一小”服务保障、社会救助、医疗保险等重点民生政策推送,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住房、交通、公共事业等服务信息公开覆盖度和查阅便利度。

  (四)扎实推进政府自身建设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决策过程中公开征求群众意见结束后,1个月内发布意见采纳情况。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完善公开参考样表。凡审计机关对外公告或披露的问题,相关被审计单位要全面公开整改结果。推动各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以及行政处罚决定公开。依法公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案件。

  二、切实推动政务公开转型升级

  (五)不断优化公开专栏。完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9月底前实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查询,未公开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健全专栏内容保障定期检查机制,重点检查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社会保险、就业等方面政策及实施的公开情况。做好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领域监督检查情况的公开。

  (六)加强涉企政策公开服务。围绕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财税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监管政策等方面,走出去、送上门,加强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策透明度和获取便利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政策辅导、咨询解答和培训交流工作,有力提高对市场主体的政策服务水平。

  (七)大力提升政策解读实效。各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解读人”,要履行好政策解读职责。解读材料要与政策性文件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不得简单复制摘抄文件内容或以文件精简版方式呈现。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多元化解读比例不得低于50%。建设政策咨询问答库,特别要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重点、疑点,对现行有效政策文件予以分解提炼,在政府门户网站、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知识库等公开。

  (八)全力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转变依申请公开办理观念,最大限度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加大沟通力度,全面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办理答复质量。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中的法制审核流程,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让其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工作。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公开的投诉举报,推动依申请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切实整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存在的问题,降低争议发生率、被纠错败诉率。认真研究并推动解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背后存在的现实问题,对申请公开频次高的文件进行评估审查,因情势变化可公开的要予以公开。

  (九)切实提高群众关切回应实效。促进群众关切回应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评价机制。推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为民服务办实事由“办不办”向“好不好”转变,扎实高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群众关切回应服务结果公开力度,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各地各部门(单位)回应群众关切情况要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引导群众理解支持政府工作。

  (十)防范化解重大舆情风险。加强对政策发布及施行情况的舆情监测,提前做好应对预案。针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的重要政务舆情,加强风险研判,妥善应对处置。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强化舆论阵地意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依规依法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有效防范舆情风险。

  三、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

  (十一)进一步提升先行先试质效。第一批先行县要围绕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继续走在前列,特别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公开基层治理”工作,为全省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经验做法。在总结推广第一批先行县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确定第二批先行县,纵深推进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各市(州)政府要加强对基层政府的指导,督促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和时间进度,逐项细化实化措施。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强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

  (十二)全面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任务。各市(州)政府要督促县(市、区)政府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印发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于2023年8月底前对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完善本地区公开内容,杜绝事项目录与公开内容“两张皮”的问题。省直有关指导部门(单位)要于2023年9月底前完成对各地工作情况的抽查检查。

  四、着力加强平台载体信息化建设

  (十三)着力推进政府网站信息化。市(州)门户网站要参照省政府门户网站数字政府“四个一网”(一网通办、一网监管、一网公开、一网协同)布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整合内容相似的栏目、频道、专题,建设本地“数字政府”专区。推进集约化建设,探索数字化政策发布,大力推动政府网站数据资源汇聚融合,建设分类分级、集中统一、共享共用、动态更新的政策文件库。加快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2023年底前实现一级标准率达到100%。

  (十四)创新完善新媒体运维机制。全面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机制加强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川办函〔2022〕89号)要求,严格落实管办责任,加强内容建设和保障,畅通互动服务渠道,建立完善政务新媒体矩阵。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引导科研院校、主流媒体等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估,提升评估的公平性、专业性和规范性。结合智慧城市、智慧乡村、智慧社区建设,提高政务新媒体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十五)增强政府公报服务社会的权威性便捷性。结合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优化赠阅结构,更好发挥纸质公报作用。完善公报数据库建设,做好数据整合交换,推动与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掌上公报”影响力。鼓励依托政府公报数据库创新数字化产品,向社会公众提供多样化服务。

  五、强化管理保障

  (十六)更好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全面梳理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对本单位、本领域提出的公开要求,认真对照执行。严格执行公开前审查程序,建立健全公开与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坚决做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报等平台载体安全保密工作。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政务公开中的保密审查工作纳入监管,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项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依规依法严肃查处。

  (十七)加强监督管理。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公开后信息管理,定期清理已经过时、失效的内容,避免信息散乱无序,防范汇聚风险。省政府办公厅将适时组织政务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员对各地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作为政务公开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十八)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各项任务落地情况,常态化开展调查研究,查找差距不足,总结提炼典型经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听取意见建议,加强业务指导,帮助解决困难,推动本行业本领域政务公开水平整体提升。

  (十九)切实做好各类保障。各级政府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把握工作方向,统筹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好交流培训,健全常态化跟班轮训制度,每年至少组织1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督促指导公开主体做好人员、技术、设备、经费等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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