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规政策。
(二)负责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军队转业干部移交安置工作,负责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
(六)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
(七)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八)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九)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运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协助属地党组织抓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十)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党建办)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目标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安置就业股
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属单位和辖区内中央、省、市属单位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军队转业干部的移交安置工作,承担退役士兵的计划安置、计划外选调工作和培训工作。承担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承担接收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扶持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双拥工作股
组织、指导全区拥军工作。组织开展日常拥军活动,承担双拥模范城创建等工作。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
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退役军人信访工作,负责有关信访事项接待、处理和答复,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
(五)优抚褒扬股
组织、指导全区优抚、褒扬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住房、医疗保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退役军人总结表彰、荣誉激励和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三、办公地址:达川区绥定大道二段773号
四、办公时间:工作日 09:00-12:00,13:00-17:00
五、联系方式:0818-2558002
六、负责人姓名:王劲松 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