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明办发〔2023〕75号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
当前,我区已进入森林高火险期,祭祀上坟、春耕生产、踏青旅游、露营烧烤等野外用火交织叠加及林内施工等用火增多,特别是清明节期间,进山扫墓、焚香烧纸、燃放爆竹等入林活动和野外违规用火现象将大幅增加,火源管控难度大,森林防灭火形势极为严峻。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确保“3.30”警示日、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现就做好“3.30”警示日、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工作举措落实到位
各村(社区)、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把“3 f 30”警示日和清明节作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非常之时,保持高度警觉、高度戒备,以高标准、严要求和超常举措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守住“两个确保”底线。严格落实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长效机制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工作要求,把火源管控、巡护检查、预警监测、扑救准备、宣传教育、督导督查等各项工作抓到实处细处、责任压实人头,措施落到墓地、山头、地块。各村(社区)要督促护林员全员上岗,严格按照划定的区域开展值班值守和防火巡护。“3.30”警示日和清明节期间,责任包干领导(干部)要下沉一线、蹲点督导、靠前办公,一旦发生火情,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协调指导扑救。
二、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野外火源管控到位
各村(社区)、单位要认真执行省、市、区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村(社区)要组织对坟墓进行排查,建立监管台账,提前清理周边杂草、开设隔离带,降低火灾风险,消除火灾隐患。在重点区域,设置防火检查卡点和宣传教育引导,加强进山入林人员管理。对重点人群、重点部位实行人盯人、人盯坟,人盯火管理,杜绝无关人员和火种进山入林,采取超常规措施严管严控森林防火区坟墓和零散坟头焚香点蜡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行政执法办要依法依规切实履行森林防火行政执法职责,严格落实“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措施,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坚决避免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
三、强化监测预警,确保应急处置准备到位
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每日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火灾信息报送规定,街道办事处将组织人员对各村(社区)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包干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各类救援力量要提前做好机具和物资准备,随时保持备勤备战状态。遇有火情,快速反应,重兵投入,严格执行“三先四不打”原则和灭火组织指挥规范要求,加强现场统一组织指挥,确保扑火行动安全。
四、多形式全覆盖,确保宣传教育到位
“3.30”警示日和清明节期间,各村(社区)要通过广播、微信、QQ等宣防火公益广告和警示教育片。采取院坝会、森林防火宣传车流动宣传、摩托车宣传、流动音响等形式普及森林防灭火常识、法律法规、安全用火和紧急避险知识。要通过曝光典型案例,播放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增强防火意识,营造全民防火、全民监督、全民践行的良好氛围。
各村(社区)、单位要积极倡导“鲜花祭扫、植树缅怀”活动引导群众以绿色祭扫、低碳祭扫、网络祭祀等方式寄托哀思,推进用鲜花绿植替代纸钱香烛等方式方法,改变不良用火习俗。要注重对外来祭扫人群的宣传引导,堵住死角漏洞,防止失控漏管。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明月江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