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民发〔2023〕14号
养老机构所属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社会事务办:
现将《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民政局
2023年3月 17日
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和《达州市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行动方案》,根据《达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民发〔2023〕11号)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5月底,在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集中供餐食堂浪费的突出问题,严格监督管理,强化宣传引导,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努力在全区民政服务机构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通过3个月集中攻坚,全区养老服务机构餐饮浪费现象得到基本遏制,养成文明用餐良好习惯,推动形成绿色、低碳、节俭、健康的生活方式,取得可感知、可检验、可评判的工作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过程控制
各养老服务机构食堂标准化管理,抓细采购、贮存、加工、供餐、餐后管理等操作流程,严把“五关”,形成全链条工作闭环,做到“节约到后厨、节约到食材”,从源头上防止餐饮浪费。
1. 严把原料采购关。规范食材原料采购管理,建立就餐人员管理台账。选择物美、价廉、质优的供应商,按人按量按需采购食材原料,严把验收关,减少采购环节损耗,避免过量购买。
2. 严把原料贮存关。严格执行食材原料进出库登记核销制度,分区、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使用时遵循先进、先出、先用原则,定期检查、及时清理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等原料,防止贮存不当、错过最佳使用期等造成浪费。
3. 严把食品加工关。合理搭配营养膳食,动态调整食材配比,科学适量烹饪。充分利用边角料配菜,提高食品原料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餐厨垃圾。优化菜品设计,倡导“一料多菜”、“一菜多味”,制作少盐、少油、少糖菜品,做到口味大众化,避免因过咸、过油、过辣等导致浪费。改进餐厨技术,提升餐饮从业人员技能水平,优化菜品加工流程,减少食材损耗。
4. 严把供餐质量关。运用智慧信息平台,动态监测管理供餐用餐人数,通过“备餐+补餐”的方式实现“后厨不多做、前厅不多盛”,做到按需精准供餐,提高供餐质量。对个人单独用餐的,提倡多种分量菜式,供应“小份菜”、“小盘菜”;对集体用餐的,倡导“公筷公勺”、“分餐分食”,提倡按需、少量、多次取餐,践行“光盘行动”。
5. 严把餐后管理关。每天对食堂剩餐进行综合分析,动态做好数量调整。加强警示曝光,定期公布餐饮浪费信息。餐厨废弃物单独存放,交给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处置;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时间、种类、数量、收运者等信息。
(二)加大宣传力度
6. 强化宣传引导。机构内醒目位置有“制止餐饮浪费”等宣传标语、公益广告;餐厅有“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宣传海报、提示牌;餐桌上有“文明用餐”等温馨提示。通过“三有”,宣传树立节俭意识,倡导餐桌文明之风、节约之风。
7. 开展专题教育。各养老服务机构要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日常教育重要内容,深入开展以“珍惜粮食、拒绝浪费”、“拒绝舌尖上的浪费”等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就餐人员自觉践行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理念,营造人人讲节约、处处见行动的良好氛围,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三)开展监督检查
8. 加强日常监管。养老服务机构要把制止餐饮浪费纳入食品安全培训内容。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要采取定期巡查、区民政局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检查养老服务机构制止餐饮浪费行动开展情况。
9. 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要指导督促养老服务机构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完善食堂内控管理制度、节约用餐规范,建立健全制止餐饮浪费长效机制。要配备监督员、文明劝导员做好现场管理,及时提醒劝导就餐人员适量取餐,杜绝浪费。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抓紧抓实专项行动。区民政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养老服务股、办公室、党建办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养老服务股,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质效。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要害,拿出务实举措,形成治标治本之策。要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全面、快速、有力推动专项行动起势见效。及时报送有价值、时效性强的动态信息,区民政局将择优进行宣传推广。
(三)强化结果运用。区食安办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评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评审内容。区民政局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食品安全考核、业务综合评估内容,对工作不力的将进行通报。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请于3月2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每周报送1篇工作信息,5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