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达州市达川区2023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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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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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达市财农﹝2022﹞84号)文件精神,达州市达川区2023年配备水产品初级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5台(套)项目获补助资金99.83万元。为切实抓好该项目实施工作,按照《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24号)规定,本项目现面向达川区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相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主体

达川区涉及集中连片的养殖池塘50亩、产量50吨以上的水产养殖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水产养殖公司。

二、项目建设内容

每个实施主体建200m2仓储加工房、配备水产品初级加工和冷藏保鲜50吨以上等设施设备1台(套),共计5处。

以促进渔业经济发展、优化渔业产业结构、提升水产品稳产保供能力。

三、项目补助标准

每台(套)水产品初级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补助资金19.966万元。

四、项目补助方式

先建后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给实施主体。

五、项目完成时间

2023年9月30日完成。

六、项目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水产养殖经营业主;

2.具有完备的设施农业用地手续和资格或者土地租用合同

3.具有相应的养殖技术水平、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能力

4.项目实施地点符合达川区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的条件

5.项目建设应集中连片池塘,养殖池塘规模在50亩、产量50吨以上,进入渔业生产主体基础信息系统,并按文件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6.项目建设实行先建后补的办法,每个实施主体补助标准为19.966万元,业主自筹资金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50%。

凡自愿参加该项目建设实施水产养殖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水产养殖公司业主,请于2023年3月25日前持申报条件材料、申请书、承诺书等相关个人证明材料到达川区水产站报名(地址:达川区翠屏街道健康巷328号;联系人:温建强;联系电话:13438560365)。

                                  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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