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罐子镇人民政府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学习宣贯季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达川区罐子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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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府发〔2023〕34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营造广大农民关心、支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根据达州市达川区宣贯季活动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法知底线  用法保安全

二、活动时间

2023年2月-6月

三、活动内容

(一)普法宣讲员组建行动。组建镇级普法宣讲员队伍12名,实现各村(社区)全覆盖,名单详见附件。各普法宣讲员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履行普法宣讲员职责,要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宣贯实效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盼,提高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营造深厚宣贯氛围。

(二)集中宣传咨询活动。以“3•15”消费者日为契机,通过大力宣贯新农安法,并开展“3.15”维稳值守活动。利用赶场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咨询台等,向社会公众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普法宣传,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判断能力,引导公众科学消费。同时,各村(社区)应利用村村响、院坝会等进行宣传,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举办普法专题培训班。以举办培训班的方式,邀请专家围绕新农安法的修订重点等进行详细解读。

(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组织开展2023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通过现场发放资料、宣传讲解,大力普及新农安法和农资识假辨假常识,组织农资进村入户。

(五)开展春季农资打假行动。邀请农业、市场监督部门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农资打假行动,聚焦“重点时节、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和重点环节”,严厉查处农资领域制假售假违法行为。

(六)学习典型案例。通过学习,提升群众防范意识,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农资产品并保留票据,严防被不法分子“忽悠”欺骗造成损失。农资经销商合法、诚信经营,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七)开展“五进”活动。结合“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等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新农安法进检测中心、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户活动,大力宣传普及新农安法知识、提高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增强社会各界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推动全社会关注和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活动目标

(一)监管员、检测员、执法人员至少接受2次专题培训,生产经营主体至少接受1次专题培训,覆盖面达到100%。

(二)利用赶场天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咨询不少于2次。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氛围。

(三)通过宣贯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法定制度规定有效落实,社会各界遵法守法意识得到增强,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得到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安法宣传活动,强化组织领导,切实保障人员和经费投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重点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策划,加大对宣传筹备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实到位。

(二)落实属地责任。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的主要内容,进一步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制度机制,提高农产品安全生产条件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能力。

(三)加强指导服务。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认真落实新宪法学习宣贯任务,组织好形式多样的学习宣贯系列活动,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确保新安法宣贯活动扎实有序推进。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注意收集宣传活动的图片、资料,总结宣传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将活动总结及活动图片资料电子版于6月12日前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邹菊,联系电话:13458175701。


 达州市达川区罐子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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