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党支部、镇属各部门:
为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秸秆焚烧所产生的烟气污染,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扎扎实实地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取得预期成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基本原则,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禁烧、禁燃、禁熏”为抓手,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生态、绿色堡子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着力解决农作物秸秆污染环境的突出问题。努力做到辖区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努力开创秸秆综合利用和“双禁”工作的新局面,为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筑牢基础。
二、重点时节及区域围绕春播、夏收、秋收、冬储时节以及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段,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秸秆禁烧活动,确保辖区内“不见火光、不见烟雾、不见黑斑”。
三、主要任务
(一)强力推进秸秆、垃圾禁烧(禁烧)
1.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建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考核和责任追究;强化巡查监管,构建镇、村组、农户三级联防联控和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的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机制;建立镇部门检查监管、村组落实的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加大查处力度。对蓄意露天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的违法行为,职能部门一经发现或查实,将严肃处理。(责任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环保办、镇安办、各村(社区)委会
2.场镇禁止露天焚烧垃圾、杂草、落叶。公布垃圾露天焚烧举报电话,组织开展露天垃圾焚烧巡查。强化禁止露天垃圾焚烧宣传教育和反面典型曝光,转变场镇居民传统生活习惯。(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委会)
(二)全面实施场镇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禁燃)
根据上级规定,制定场镇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表并组织实施。严肃整治乡场镇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责任部门:镇安办牵头、镇环保办、民政所、各村(社区)委会配合)
(三)全镇大力整治因加工烟熏制品而导致的大气污染(禁熏)
各村(社区)、农户,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责任感,齐抓共管,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劝导好农户在熏制腊肉、香肠等烟熏制品时,避免因熏制操作不当引起的火灾,不得随意在户外进行熏制。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充分利用会议、标语、专栏、QQ群、微信群、院坝会、广播等载体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农民采用综合措施处理秸秆,保障我镇环境空气质量。
(二)各村(社区)要全面检查秸秆资源循环利用情况,引导农民树立秸秆综合利用意识,将秸秆粉碎还田。
(三)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推行秸秆直接还田、发展食用薯、制作有机肥、畜牧青贮饲料等技术,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模式。
(四)镇属相关部门、包村工作组要组织村干部深入田间开展检查,一旦发现焚烧现象,责令立即整改,并建议按照村规民约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和处罚,不断完善村规民约等制度的约束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镇设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相关各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的“五烧一熏”工作联防联控领导小组,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协调组织全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配套的工作方案,督促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委会是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本方案的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并分解到人,落实到户。各村(社区)委会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制定和落实具体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形成推动“五烧一熏”防治工作合力。
(三)建立督查制度。镇成立督查组,对各村(社区)委会“五烧一熏”工作进行实地督查。定期通报各村(社区)治理进展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负面典型要集中曝光,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