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防建设,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提升校园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现就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提醒如下。
一、全面自查,确保各项指标持续稳定达标。各学校(幼儿园)要对照《四川省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川公发〔2020〕41号)、《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川公基础〔2022〕45号)等文件要求,按照文件内容全面开展自查,着力补齐短板,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确保省上“6个100%”和市上“4个100%”持续稳定达标,有条件的学校可逐步探索安装或更换与公安平台联网的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图像采集装置。
二、加大投入,巩固安防建设三年行动成果。一是推动更高水平的封闭化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定期检查维护,对老化墙体和锈蚀护栏及时加固。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通过增加监控点位、安装周界报警等方式,提升智慧安防建设水平。严格落实门卫24小时值守制度和校园巡查制度,切实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和车辆、物品检查,严防不法分子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二是提升专职保安安防能力。按标准配备年龄、身体健康状况能胜任的校园专职保安,身份证和保安员证“双证齐全、人证一致”。保安要开展经常性业务培训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确保保安员全面了解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重点,熟练掌握突发案事件处置流程,正确使用安防器械装备,基本防护器械按照配备标准足量配备到位,且不得放在储藏室、杂物中或锁在柜中,要确保保安能应急使用。三是确保一键式报警装置直接连通当地接警中心。要强化检查机制,每月定期做好检测和检测记录,确保一键报警正常使用,校内视频监控与公安机关联网且符合相关标准。
三、加强检修,确保各类设施设备有效使用。所有设施设备如校车、入侵探测装置、一键式报警装置、校门硬质防冲撞设施、安保基本防护器材、校园视频监控、智慧式电气火灾报警系统、燃气报警器等安装的各类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定期查看、检测是否能正常使用,是否存在设备老化、运行维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是否定期检修保养。对已损坏的或运行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检修,确保所有安防设施设备可以正常有效使用,并完善检查、检修记录。
四、联防联控,提升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水平。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护学岗”建设,严格按照要求着装,佩戴明显标识,针对上、放学全时段校门外学生易聚集区域维护治安、道路交通秩序,制定和完善护学岗方案,切实加强动态巡逻,确保上下学时段安全有序。要自查校园周边可疑人员、可疑车辆、可疑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联系辖区派出所。要加强快递物流管理,严防无关人员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严防社会人员暴力伤害师生案件发生。
五、强化督导,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健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流程清晰、分工明确、响应迅速、措施得力、应对有效。要坚持抓好日常培训,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和实战演练,提高处置能力和应对水平,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启动预案、依法果断处置、科学有效应对,避免小事件恶化、小问题发酵。
今年上半年,省、市将对学校安防建设情况进行网络巡查和实地督查,请各学校(幼儿园)认真查找本校(园)安全管理、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防范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强化整改,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因管理、教育和防范不到位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