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人社规〔2023〕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3年本)》已经2023年第1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8年本)〉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25号)同时废止。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月31日
川人社规〔2023〕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3年本)》已经2023年第1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8年本)〉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25号)同时废止。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