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明办〔2023〕9号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部门:
为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省、市、区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确保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督促各村(社区)和街道相关部门落实《大气防治污染烟花爆竹禁放街面巡逻管控方案》
二、巡查范围
明月江街道行政区域
三、巡查时间
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巡查期限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情况确定。
四、巡查内容
对辖区内所有工业污染源、“五烧”和等情况进行巡查管控一不准烧秸秆、二不准烧垃圾、三不准熏腊肉、四不准放鞭炮烟花、五不准烧纸钱。
五、巡查人员安排
分六个巡查组开展巡查工作,办事处主任万珺文同志负责全面协调,具体人员分组如下:
第一组:街道办环保所和农业服务中心设立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小组,组长:刘兆华、唐运伟成员:冉波、罗平、王秀、万向相、佘淑梅、曾贞,主要对各村(社区)巡查工作到位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组组长:刘子英 成员:邓仁生、林前春和各社社长、包社干部主要负责巡查玉坪社区。
第三组组长:李铁铸 成员:李胜善、李丹和各社社长、各包社干部主要负责巡查新学村。
第四组组长:伍 飞 成员:李家富、李家林和各社社长、各包社干部主要负责巡查太平村。
第五组组长:杨程文 成员:高幸、陈显平和各社社长、各包社干部主要负责巡查毕云村。
第六组组长:吴海波 成员:李柏、朱勇和各社社长、各包社干部主要负责巡查红岩村。
六、巡查结果运用
对于巡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大气污染及烟花爆竹燃放问题,要立即进行查处,做到该整改的整改,不定期督查,适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如被区以上督查进行通报的村(居)委会,街道办将作为年度考核扣分依据。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明月江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