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并非一劳永逸,需要常抓长治理,现在是冬春季节,燃气安全事故易发多发。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燃气安全的工作部署,巩固提升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成效,创造全区燃气安全生产平稳环境,结合本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6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委厅〔2022〕50号)要求,按照《四川省住建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今冬明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建安委发〔2022〕271号)、《达州市城镇燃气排查整治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今冬明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州市达川区城镇燃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今冬明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川燃气整
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并非一劳永逸,需要常抓长治理,现在是冬春季节,燃气安全事故易发多发。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燃气安全的工作部署,巩固提升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成效,创造全区燃气安全生产平稳环境,结合本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6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委厅〔2022〕50号)要求,按照《四川省住建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今冬明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建安委发〔2022〕271号)、《达州市城镇燃气排查整治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今冬明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州市达川区城镇燃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今冬明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川燃气整治办〔2022〕46号)统一部署,坚决执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针对季节性安全风险隐患,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燃气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实行“属地为主、政府牵头、部门负责、行业指导”的原则,在今冬明春接续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落实整改措施,增强安全意识,有效遏制燃气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全面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区城镇燃气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全面开展宣传引导。一是各学校(幼儿园)要分析研判本校(园)职责内存在的风险隐患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排查和演练。坚持线上宣传与线下宣传相结合,传统媒介与新型媒介相融合,集中宣传与常态宣传相互补的原则,通过微信工作群以及课堂安全宣讲等多种形式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及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从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两方面进行宣传教育,切实把燃气安全教育工作抓在手上、落在实处,提高师生安全用气意识和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能力,积极营造校园共同守护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各学校(幼儿园)要提升安全管理能力。要认真开展教职工燃气安全培训,健全完善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将燃气安全培训纳入制度化管理,进一步优化细化安全培训计划,提升教职工尤其是厨房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风险辨识能力,规范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三是发动家长广泛参与。要积极通过公众号、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多种方式,广泛发动家长参与,做好宣传工作,用好“燃气监督卡”,落实专人负责本校(园)问题收集和跟进,确保整改到位,形成工作闭环。要大力营造社会关注、群众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一方面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抓实抓好入户安全检查,防止“擅自改装”“私拉乱接”等行为,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各学校(幼儿园)教职工要严格落实用户安全用气责任,要安全规范使用燃气,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三)持续巩固燃气使用安全。一方面巩固燃气热水器排查治理成果。各学校(幼儿园)要持续巩固燃气热水器使用安全治理“回头看”专项行动成效,要持之以恒抓好燃气具使用的监督管控。要重点自查使用不合格燃气具,燃气热水器无烟道,烟道堵塞或未伸出户外,用户使用燃气燃烧直接取暖等突出隐患问题,坚持隐患问题整改动态“清零”。另一方面巩固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成果。各学校(幼儿园)要督促教职工遵守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合格的液化石油气瓶,落实用户实名制购气登记,更换气瓶时检查用气设备情况。不得出现不按规定安装燃气报警器的行为。
(四)着力施工作业安全。一是加强老旧管网改造工程监管。各学校(幼儿园)要在校内燃气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及有关企业在燃气管道施工及维修维护作业中,督促施工人员严守《燃气工程项目规范》《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等规范规程,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施工作业。二是加强燃气施工规范性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重点关注校内在用燃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建设手续是否齐全,及时督查人员无证上岗和违规作业行为以及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以包代管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三是加强燃气工程现场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研判校内施工作业风险点及潜在隐患,切实强化针对性安全整治措施。督促施工方在实施有关建设项目时要事先明确管道走向和埋深,制定专项开挖保护方案,经批准后专人全程监督开挖,严防野蛮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等行为。
三、实施步骤
即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12月25日)。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实施方案,细化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全面动员部署,迅速开展本校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4月15日)。一是各学校(幼儿园)要按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深入排查,整改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二是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及时建立保护性措施,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列出问题整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形成闭环整改。同时按照边查边改边总结的原则,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三是督导工作贯穿始终,区教育局将充分运用督查约谈曝光等方式,对不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学校(幼儿园)等负责人进行约谈曝光。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4月16日至4月30日)。各学校(幼儿园)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对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效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校(幼儿园)作为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做好前后衔接,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尤其加强前期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及老旧管道更新改造任务等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的查漏补缺,要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综合协调及督办落实,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切实维护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强化调度通报。各学校(幼儿园)要健全专项整治隐患问题台账管理机制,加强统筹调度,全面掌握本校隐患问题排查整改进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我局将建立调度通报机制,调度通报各学校(幼儿园)专项整治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失职失责的进行通报批评。
(三)强化督导检查。区教育局将综合运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跟踪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各学校(幼儿园),查隐患、排险情、治顽疾。组织新闻媒体、燃气专家和执法人员,以“四不两直”“三带三查”方式开展暗访暗查,通过各种媒体对整改不到位的燃气安全典型问题进行曝光,真正深下去、严起来,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信息数据收集管理,认真审核把关,切实提升报送质量,杜绝虚报瞒报现象,严格按照时序要求向区教育局安信办报送相关资料。
治办〔2022〕46号)统一部署,坚决执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针对季节性安全风险隐患,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燃气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实行“属地为主、政府牵头、部门负责、行业指导”的原则,在今冬明春接续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落实整改措施,增强安全意识,有效遏制燃气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全面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区城镇燃气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全面开展宣传引导。一是各学校(幼儿园)要分析研判本校(园)职责内存在的风险隐患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排查和演练。坚持线上宣传与线下宣传相结合,传统媒介与新型媒介相融合,集中宣传与常态宣传相互补的原则,通过微信工作群以及课堂安全宣讲等多种形式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及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从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两方面进行宣传教育,切实把燃气安全教育工作抓在手上、落在实处,提高师生安全用气意识和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能力,积极营造校园共同守护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各学校(幼儿园)要提升安全管理能力。要认真开展教职工燃气安全培训,健全完善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将燃气安全培训纳入制度化管理,进一步优化细化安全培训计划,提升教职工尤其是厨房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风险辨识能力,规范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三是发动家长广泛参与。要积极通过公众号、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多种方式,广泛发动家长参与,做好宣传工作,用好“燃气监督卡”,落实专人负责本校(园)问题收集和跟进,确保整改到位,形成工作闭环。要大力营造社会关注、群众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一方面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抓实抓好入户安全检查,防止“擅自改装”“私拉乱接”等行为,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各学校(幼儿园)教职工要严格落实用户安全用气责任,要安全规范使用燃气,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三)持续巩固燃气使用安全。一方面巩固燃气热水器排查治理成果。各学校(幼儿园)要持续巩固燃气热水器使用安全治理“回头看”专项行动成效,要持之以恒抓好燃气具使用的监督管控。要重点自查使用不合格燃气具,燃气热水器无烟道,烟道堵塞或未伸出户外,用户使用燃气燃烧直接取暖等突出隐患问题,坚持隐患问题整改动态“清零”。另一方面巩固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成果。各学校(幼儿园)要督促教职工遵守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合格的液化石油气瓶,落实用户实名制购气登记,更换气瓶时检查用气设备情况。不得出现不按规定安装燃气报警器的行为。
(四)着力施工作业安全。一是加强老旧管网改造工程监管。各学校(幼儿园)要在校内燃气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及有关企业在燃气管道施工及维修维护作业中,督促施工人员严守《燃气工程项目规范》《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等规范规程,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施工作业。二是加强燃气施工规范性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重点关注校内在用燃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建设手续是否齐全,及时督查人员无证上岗和违规作业行为以及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以包代管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三是加强燃气工程现场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研判校内施工作业风险点及潜在隐患,切实强化针对性安全整治措施。督促施工方在实施有关建设项目时要事先明确管道走向和埋深,制定专项开挖保护方案,经批准后专人全程监督开挖,严防野蛮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等行为。
三、实施步骤
即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12月25日)。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实施方案,细化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全面动员部署,迅速开展本校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4月15日)。一是各学校(幼儿园)要按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深入排查,整改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二是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及时建立保护性措施,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列出问题整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形成闭环整改。同时按照边查边改边总结的原则,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三是督导工作贯穿始终,区教育局将充分运用督查约谈曝光等方式,对不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学校(幼儿园)等负责人进行约谈曝光。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4月16日至4月30日)。各学校(幼儿园)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对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效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校(幼儿园)作为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做好前后衔接,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尤其加强前期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及老旧管道更新改造任务等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的查漏补缺,要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综合协调及督办落实,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切实维护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强化调度通报。各学校(幼儿园)要健全专项整治隐患问题台账管理机制,加强统筹调度,全面掌握本校隐患问题排查整改进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我局将建立调度通报机制,调度通报各学校(幼儿园)专项整治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失职失责的进行通报批评。
(三)强化督导检查。区教育局将综合运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跟踪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各学校(幼儿园),查隐患、排险情、治顽疾。组织新闻媒体、燃气专家和执法人员,以“四不两直”“三带三查”方式开展暗访暗查,通过各种媒体对整改不到位的燃气安全典型问题进行曝光,真正深下去、严起来,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信息数据收集管理,认真审核把关,切实提升报送质量,杜绝虚报瞒报现象,严格按照时序要求向区教育局安信办报送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