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运从1月7日至2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春运工作要求,为积极应对并及时妥善处置春运、春节重点时段突发事件,全面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营造安全平稳、有序畅通的春运交通运输环境,确保春运工作高效运营,结合我区实际,针对春运、春节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情况,现制定本预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春运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意识。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达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后的第一次春运工作,对于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加快释放经济发展动力活力,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高度负责,全力以赴推动春运各项工作有序有力开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全舒适出行。
(二)成立工作机构。为统筹、指挥全区交通运输春运工作,及时处置春运、春节期间突发事件,我局成立春运应急处置保障领导小组。
组 长:蒋金谷 区交运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礼钦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万正江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曹春义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董光明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蒲文飞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区公路局局长
何泽东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 员:李 丹 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常务副大队长
谭 平 区机械化养护及应急管理中心主任
符星丽 区渡口管理所所长
何 静 区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饶 毅 区交通运输局安运股负责人
冯 伟 区交通运输局管护股负责人
刘媛媛 区交通运输局法规股负责人
黎治宣 区交通运输局工程股负责人
张 静 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运股,饶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职责
局属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管理职责,分别成立相应的春运应急处置保障领导小组或指挥机构,完善春运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处理职责范围内的突发应急事件。
1.局春运办:负责春运《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协调;督促、检查各单位执行《应急预案》的工作情况;负责春运、春节期间突发事件现场处置保障工作的协调联络及善后处理工作。
2.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加强客源流向、流时的预测,及时掌握客流动态;负责准备、协调水陆应急运力;遇旅客滞站或其他突发事件,要及时调配运力,疏导客运站的滞留旅客;指导客运站确定更改临时客运线路;负责春运期间水路交通各类重特大事故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指挥及处置工作。
3.区公路局、机养中心:负责春运、春节期间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的抢险及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机械准备,清除现场路障,确保公路畅通;组织应急抢险、抢修队伍,参与具体应急响应、救援保障工作。
二、应急队伍及运力保障
(一)应急抢险队伍
局机关以及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区公路局、区机养中心要分别成立春运应急保障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开展应急演练,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统一调配。
(二)应急设施、设备
全区将投入道路运输客运车辆398辆(含定制客运和乡村客车)、巡游出租车82辆、客(渡)运船舶17艘,为多样化、个性化出行提供保障;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全区储备应急运力客车30台,货车20台。
三、应急措施
(一)当因恶劣天气影响或者其它突发事件而导致大量旅客过度聚集,影响客运站正常秩序,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客运站立即暂停预售票,避免旅客的过度聚集;
2.必要时协调公安增派执勤人员,维护客运站治安、交通秩序;
3.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调配应急运力疏送旅客。
(二)受自然灾害、雨雪、冰冻天气等造成公路无法通车,公路桥梁突发状况,出现长时间道路中断情况下,应迅速向局春运办报告相关情况,由局春运办公室通知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客运站要立即停止预售客票,避免旅客滞留;公路养护部门迅速组织抢修保障应急队伍和工程机械,对辖区内中断道路桥梁进行抢修,尽快恢复和保障交通畅通,并根据灾情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实行交通管制或改道绕行。
(三)当客运站出现突发事件时,采取以下应急工作措施:
1.发生爆炸突发事件时,客运站执勤人员要迅速组织旅客疏散和实施抢救,维持现场秩序,划定警戒区域,并积极协助公安、武警、卫生等部门做好现场处置,实施救护;各客运站要加强对旅客携带、托运物品的安全检查,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乘车出行;
2.发生群体性事件时,如道路运输长时间受阻,滞留客运站旅客聚集闹事,现场执勤人员要及时做好劝导和秩序维护工作,积极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现场处置工作;
3.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执勤人员要第一时间组织消防器材灭火,迅速疏散群众,维持秩序,抢救伤员和减少财产物资损失,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和局春运办报告;
4.出现不法分子进行打砸抢等违法犯罪活动时,现场执勤人员要坚决有效制止,积极配合公安干警将不法分子控制并迅速带离现场;各客运站要充分利用视频监控设备对重点区域进行监控、取证,为事后依法处理提供相关证据。
(四)发生出租车罢运事件时,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要立即组织出租车公司管理人员赶赴现场,调查罢运原因,对出租车驾驶员提出的问题及时做出解释或答复,迅速平息矛盾,恢复运行;当罢运人员不听劝阻,出现暴力行为,罢运事件升级时,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协调公安部门迅速调集警力进行有效处置,迅速平息突发事件,减小社会影响。
(五)当春运车辆肇事或发生故障时采取以下措施:
1.当发生交通严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时,如交通堵塞在1小时以上,局春运办应协调公安交警执勤人员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尽快排除交通堵塞,做好事故处理,恢复交通,通知公路养护部门对受损道路迅速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车辆通行;
2.春运车辆发生故障或肇事,由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运力安排和调配,在最短时间内及时赶赴现场输送、分流旅客,故障车辆应立即拖离至应急修理点,快速检测修复后尽快上路,恢复营运。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各运输企业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应在突发事件接警5分钟内启动本单位先期处置预案机制,并报相关单位部门参与处理;10分钟内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对初步判定属于重大或特别重大级别的突发交通运输旅客事故事件,应在事发接警后15分钟内分别向局春运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局春运办在接报后,初步判断为重大或特别重大级别的突发交通运输旅客事故,要在30分钟内快速做出综合分析,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按照分级响应权限通知相关单位,并立即组织专项人员前往事发现场;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系统启动后,专项应急机构或突发事件主管单位应根据专项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参与处置工作的应急响应、保障救援组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开展工作;应急结束处置工作完毕后,局春运办或突发事件现场主管单位应及时研判,适时决定应急工作结束;
(二)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地现场管理人员、交通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内维护现场秩序,录取音像资料,为事后处置提供相关依据;
(三)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消除后,结束应急状态;
(四)善后处置。应急工作结束后,局春运办与相关运输企业协调负责做好善后工作。局春运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运输企业负责做好调查和总结,事后在善后处置阶段对交通运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救援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告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参与应急响应、救援保障工作的单位和运输企业应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告局春运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企业和个人,严肃问责追责;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