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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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川交发〔2023〕5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岁末年初,低温寒冷,交通运输繁忙,年终赶工期,赶进度等多种因素叠加,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为认真汲取河南安阳、乌鲁木齐火灾事故教训,控制事故的发生,经局领导同意,现将《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31月5


​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委厅〔202250号)、《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2223号)、《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达市安办〔202293号)、《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安委〔202232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办公室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达川委办〔2022100号)、《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达川安办〔2022117号)和《达州市达川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达川交发〔2022101号等文件安排,压实地方、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逼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决定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近期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我区实施意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着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分为3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改(20221月上旬202315日)

  局属各责任单位要严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负责人,实现问题隐患闭环管理。

  (二)行业主管部门综合督导检查(202316日至2023131日)

  按照“属地为主”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局属各单位,要及时开展重大隐患专项行动,把重大隐患查准、查细、查透,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和其他行业的重点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重大隐患及违法行为,确保发现一处整治一处。

  (三)综合督导抽查(202321日至全国两会结束)

  结合《达州市达川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达川交发〔2022101号文件要求,局安办将组织力量不定期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及3次以上督导检查。

  三、主要整治内容

  局属各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结合我区交通运输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列出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压实整改责任,限期完成整改,坚决防止风险隐患酿成重特大事故。

  (一)道路运输领域。始终盯紧看牢涉客涉危安全监管,集中力量排查整治营运驾驶员、客运车辆、客运站和客运企业存在的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重点时段实施一日(周)一通报措施,强化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及时有效处置卫星定位监控、主动安全智能防控和第三方监测平台提示推送的车辆及驾驶员报警违法信息。严格实施营运驾驶员计分管理,对于安全意识淡薄、屡次发生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分心驾驶等违章违法行为的驾驶员,要作为重点管控对象并严格实施计分管理。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对客运驾驶员开展应急技能培训,强化客运驾驶员防御性驾驶意识。督促客运站坚决落实三不进站、七不出站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进站安检、车辆例检、出站检查和实名售检票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安全告知制度,发车前要播放安全告知视频,出站安检员和司乘人员要口头提示并逐一检查乘客安全带系固情况。在上高速公路、服务区休息发车前等关键环节,司乘人员要及时提示和督促旅客全程系好安全带。联合公安交警,开展道路客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客运车辆不进站经营、无证经营、沿途非法上下客等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行为。

  牵头股室:局安运股

  责任单位(股室):局法规股、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二)危险货物领域。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依法依职责强化托运、承运、装卸、罐体清洗、废弃处置等环节安全监管。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认真落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制度、电子运单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电子运单使用和报送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督促危货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规定、安全风险承诺告知制度和安全包保责任制。强化烟花爆竹运输过程监督管控,加强对承运单位、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管理。

  牵头股室:局安运股

  责任单位: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三)水上交通领域。要以防大风、防雾霾、防枯水为重点,加强学生渡、赶场渡、船舶密集区、主要险滩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监管,督促乡镇政府切实落实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严禁船舶大雾期间冒险航行和违章渡运,浓雾未散时,一律停航封渡。要强化现场巡航巡查力度,督促船舶经营者认真落实“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要求,严格执行恶劣天气停航封渡和救生衣“两个100%”制度。要加强一线船员教育,落实“适当减速,加强瞭望,谨慎驾驶”等冬季安全驾驶行为。

  牵头股室:局安运股

  责任单位: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区渡管所

  (四)公路管理领域。全面排查临崖临水、陡坡急弯、易结冰等重点路段和桥梁、涵洞等重点部位,加大对事故多发、急弯险路等路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除险加固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的检查力度,开展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分级分类进行处治和管控。对采取物理措施效果不佳的风险部位,要联合公安交警部门研究落实限重、限速、限高、限时等路面管控措施。要以完善雨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方案为重点,对易积雪、结冰路段提前安排除雪抢通机械和融雪剂等应急物资,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道路交通管制和分流疏导,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牵头股室:局养护股、局安运股、局法规股依职责分别牵头

  责任单位:区公路局、区机养中心、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五)交通建设领域。切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强化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组织开展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事故易发频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全面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重点排查起重设备、高支模、深基坑、模板、脚手架、施工用电、高空作业、受限空间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防冻、防滑、防火、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机械伤害安全措施,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严厉查处作业规程不完善、无证上岗、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等行为;着力落实“三宝四口五临边”“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防护措施,做好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定期检查检测管理和日常维护养护,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业主、施工队伍和现场监管。

  牵头(责任)股室:局工程股、局养护股、区质监站依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六)森林防灭火及消防安全相关工作。要强化公路用地范围内路肩、边沟、边坡杂草等可燃物清理,加强森林草原区域运输线路人员及施工项目人员教育,避免因工作人员和乘车旅客在森林草原区域丢弃火种火源引发火灾。依法依规履行交通运输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客运站点、港口码头、交通工程项目、“三合一”场所等为行业人员物资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全面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危化品运输罐车,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塔吊、龙门吊、升降机,易燃易爆等高危介质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沥青罐、重油罐、柴油罐、汽油等危险品储存区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定期排查治理特种设备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升行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

  牵头股室:局工程股、安运股依职责

  责任单位(股室):局办公室、局工程股、局养护股、局法规股、区质监站,系统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统筹。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扛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职责使命,坚决守住安全底线。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好专项整治与服务经济发展的关系,结合我区交通运输系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科学合理制定细化落实方案,精准到具体企业、具体隐患。要严格工作要求,充分运用四不两直暗访、座谈交流、视频汇报、受理举报等方式,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服务,提高督导检查质效,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等行为,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压实安全责任,强化监督执法。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的要求,充分利用两书两函工作制度,层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部门管理责任、综合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把整治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要切实加大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期间监管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顶格处罚。

  (三)认真梳理总结,强化情况报送。局属各单位及相关责任股室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相关信息,请分别于202326日前,上报本行业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本行业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及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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