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明办〔2023〕6号
各村(居)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管三必须”责任,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治大气污染,按照《达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法》《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公告》(〔2021〕第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达川区明月江街道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万珺文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吴海波 武装部长、副主任
李铁铸 人大工委主任
伍 飞 党工委副书记
杨程文 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刘子英 纪工委书记
刘兆华 统战委员、副主任
王红梅 政法委员、副主任
成 员:范华平 应急办负责人
王 茜 办公室负责人
周胜清 综合执法办负责人
冉 波 社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曾建平 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吴学碧 财政所负责人
黄太奇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
万相建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周世进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刘 奎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万相江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
刘建坤 杨柳派出所所长
王 军 中心校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办,由吴海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明月江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