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明月江街道工作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明月江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明月江街道森林防灭火“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制度》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明月江街道
发布日期:202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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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明委发20231

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街道各单位、部门:

  为健全森林防灭火制度体系,强化党政领导干部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制定《明月江街道森林防灭火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经研究决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明月江街道工作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明月江街道办事处

                                                                                                202313


  明月江街道森林防灭火“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一、落实街道办事处党政领导森林防灭火“一岗双责”责任制

  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关于推行一岗双责有关通知精神,落实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森林防灭火责任,推行森林防灭火一岗双责责任制。

  (一)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书记、主任)是全街道森林防灭火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定期组织分析全街道森林防灭火情况,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分管全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负责人(副主任)承担监管领导责任。负责贯彻落实森林防灭火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协调全街道的森林防灭火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三)街道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其分管范围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所分管范围内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落实,研究制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组织指导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和森林防灭火消防大检查,及时解决森林防灭火的重大隐患和重点难点问题;保证森林防灭火信息畅通,及时向街道办主要领导及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熟悉、掌握、完善应急处置办法,并组织学习和演练;分管范围内的辖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

  二、各党政领导森林防灭火监管职责和工作分工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团结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现将党政领导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侯旭霖(党工委书记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

  万珺文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协助党工委书记做好党工委工作,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

  李铁铸(人大工委主任)负责人大工委、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分管创建办、综合执法办公室、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教育科技、三务公开(党务、村务、财务)、民政残联、文化体育、卫健(义务献血、狂防、艾滋病防治);联系新学村。对该领域及所联系村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伍飞(党工委副书记)协助党工委书记做好党工委工作,负责处理党工委日常事务,分管大党建、目标绩效管理、乡村振兴、群团、妇联、关工委、工会、老体协、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等工作;联系太平村。对该领域及所联系村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刘子英(纪工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巡视巡察工作,分管经济发展软环境、行政效能监察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工作;联系玉坪社区。对该领域及所联系社区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杨程文(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协助副书记做好党建工作,负责党员培养、组织人事、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党史、保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投诉受理;分管办公室、统计、档案管理、地方志、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公共节能、机关内务等工作;联系毕云村。对该领域及所联系村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刘兆华(统战委员、副主任)负责统战、民宗、工商联、外事侨务。分管发改、经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市场监管、烟草、盐业、供销、金融保险、环保(河湖长制)、环境治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财政、以工代赈、一事一议、三资管理、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社区建设管理办公室等。对该领域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王红梅(政法委员、副主任)负责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分管司法(依法治区、人民调解)、防邪、信访维稳工作。对该领域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吴海波(武装部长、副主任)负责武装、国防动员、退役军人管理。分管大安全(防汛抗旱、应急管理、食品药品、森林防灭火、减灾工作)、乡村振兴、交通等工作;联系红岩村。对该领域及所联系村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唐远伟(副主任)负责大农业(村集体经济)。分管自然资源、宅基地审批、住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水务(不含河湖长制)、农畜水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林业(不含森林防灭火)等工作;联系红岩村。对该领域及所联系村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同时,为了推动工作无缝衔接,明月江街道实行AB岗制度。具体分工如下:

  李铁铸和刘子英同志互为AB岗;伍飞和杨程文同志互为AB岗;吴海波和唐远伟同志互为AB岗;刘兆华和王红梅同志互为AB岗。

  互为AB岗的同志,在一名同志请假或者出差期间,另外一名同志暂时负责其分工方面的工作,并相互做好交接,确保街道办各项工作顺利推动。

  三、森林防灭火工作其它要求

  (一)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森林防灭火工作负领导责任,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把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目标绩效管理考评体系并严格考核,支持和督促分管负责人以及其他负责人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分管负责人对本部门(单位)森林防灭火工作负具体责任,协助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本部门(单位)森林防灭火有关工作,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以及本行业(领域)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协调推进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火案查处等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三)其他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对本部门(单位)森林防灭火工作负相应责任,协同抓好本部门(单位)森林防灭火工作,将森林防灭火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组织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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